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2012年,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强调"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金融活动"。那么,金融传销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本站小编了解到,金融传销是一种直接受害人数众多、涉及高额财产型的刑事犯罪活动,其社会危害性要远远超过诈骗、抢劫等普通刑事犯罪类型,但是目前的刑法体系中没有对此类犯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各地公安和司法机关打击此类犯罪时定罪模式不一,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形大多数以传销定罪,也有的以集资诈骗定罪,还有的情况归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 将金融传销归为传销犯罪,最大的弊端在于造成罪责刑不一致,犯罪成本过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法律对何谓 隋节严重"没有具体规定。 故而在实践中对金融传销犯罪人员一般只能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甚至出现在折抵羁押期间后当庭释放的情况。 若以集资诈骗罪对金融传销进行定罪处罚,虽因集资诈骗罪处罚更为严厉,在责刑一致方面满足了金融传销巨大社会危害性的惩治目的,但是也有不妥之处。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者在犯罪主体、形式、手段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特别是金融传销分子本身也是受害者,很难认同自己"诈骗"的罪名,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极为困难。 可见,把金融传销犯罪归为其它犯罪之下定罪量刑只是权宜之计,造成罪责刑不相适应、轻刑化等弊端已经凸显,将这一犯罪在刑法中独立成罪是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必然需求。 以上内容由本站为您整理,希望能帮大家更好的了解金融传销,稍后我们将要介绍常见的金融传销有哪些,欢迎关注这部分传销陷阱安全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