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北京大汉九鼎研究院院长赖伟民: 1978年,国企改革拉开大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国有企业分类监管的问题。国有企业的业务可以分为三类:一般央企的主营业务属垄断性,地方国企的主营业务属公益性,这两种统称政策性;其他业务可划归为竞争性业务。如中石油、中国电信这些企业既有政策性业务,也有竞争性业务。在当前没有进行分类监管的机制下,国家对国企政策性业务的补贴、优惠政策等,很容易被企业挪到竞争性业务中去。一方面形成对竞争性业务对手的不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也造成国企自身的效率低下。国有企业没有进行分类监管,是造成国有企业的惰性、国有企业经营者素质及积极性问题、政府对国有企业干涉过多问题和政府对国有企业监督不到位问题等等问题的根本原因。 具体的改革措施可首先将国企进行拆分。例如,石油行业,油气采集业务可以垄断,管网业务和终端的加油站可以放开;铁路的投资、建设、运营可以拆分;电网的输电和配电应该分开。政策性业务强化监管,竞争性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并通过兼并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本轮国企改革的方向应该为:一方面强化对企业政策性业务的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另一方面竞争性业务向民间资本、外资全面开放,由市场机制进行调节。 重点是改革国有资本的经营和监管模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会议前夕,淡马锡模式受到各方关注。甚至在383方案中提出"参照新加坡资产管理公司模式,建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基金。"淡马锡管理模式对当前国企改革的确有一定借鉴意义,该模式在宏观层面上对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有一定作用,在微观层面对规范公司治理有一定作用。国企改革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改革不宜过于激烈。淡马锡管理模式引入中国,正好适合这样的渐进式改革进程。如果淡马锡模式在中国运行,主要有三个困难:一是政府部门可能对企业经营活动干涉;二是成立的投资运营基金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责任;三是巨型国资投资企业成立,尤其是涉足海外投资,有可能会引发国际社会的猜想或恐慌。要解决这些困难,需采取如下应对策略:强化董事会地位,严格依法监管、依法运营;单个国资投资运营企业规模不宜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