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上海"1·13"特大电信诈骗案近日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于小飞、陈永好、汪叙辉、吴永浩四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一审分别被判处十年至十四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3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据悉,这是上海近年来最大的一起电信诈骗案。 近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至30%的速度增长,行骗手段层出不穷,甚至已经形成电信诈骗产业链,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斩断电信诈骗利益链条,精准打击此类犯罪已经刻不容缓。 一个月"中奖"六次 上海阿姨被骗1.7万余元 去年8月,上海市民王阿姨接到一个"回访"电话,称其之前在电视购物购过"虾青素",被系统选中成为"幸运用户"。对方不仅能够准确说出王阿姨的真实姓名,还能说出王阿姨曾经的购物记录。 "请您随机按下一个数字抽取奖品。"王阿姨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要求随机按下数字键8,中了"三等奖",奖品是第四代人民币纪念册。"客服"表示,该纪念册价值数千元,需中奖者支付1400元的个人所得税及邮费。几天后,王阿姨如约收到了纪念册,并支付了1400元钱。 没几天,王阿姨再次接到"回访"电话,这次中的是"红木手串",她又支付了3000多元"过户费"。一个月内,王阿姨共接到6个"中奖"电话,分别中了"清明上河图"、"玉玺"、"玉狮子"等"艺术品",共支付了1.7万余元。"最后一次是纯金阅兵纪念币,要支付14万元,这时候我才感觉不对了。"王阿姨回拨该座机,发现已经无法接通,随即报警。 经过鉴定,王阿姨等受害人收到的"收藏品"都是价值较低的纪念品。"王阿姨收到的6件物品,经鉴定总价不过1000多元,不到她支付钱款的十分之一。"警方表示。 1200余人被骗 金额高达3200余万元 实际上,王阿姨只是全国1200多名受害人之一。去年7月起,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先后接到市民报警,称接到"0512"开头的固定电话来电,对方以电视购物回访、被系统选中成为"幸运用户"赠送价值不菲的"收藏品"为由,以货到付款的方式骗取受害人"税费"、"过户费"及"会员费"等。 为此,上海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经过侦查发现,江苏昆山天禧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昆山聚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陈某和于某是这一系列骗局的"幕后老大"。"两人先注册了昆山天禧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专门联系各大卫视,花费十多万元投放广告推销‘虾青素,主要吸引中老年群众购买。"办案民警介绍,随后,两人又利用他人身份注册了昆山聚诚、昆山雅智、昆山瑞杰德3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给此前进行过电视购物的群众打电话,以"电视购物中奖需支付额外费用"的方式实施诈骗。 经查,为了逃避警方打击和规避用户黑名单设置,陈某和于某不断变换固定电话,一个月内更换100余个。"从通信部门提供的账单看,他们每个月的电话费都在五六万元。"办案民警介绍。通过梳理相关线索,警方锁定了话务组的真实工作地点。1月13日,金山警方抽调100多名警力赶赴江苏昆山,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抓获包括陈某、于某在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171名,查封用于存储所谓"收藏品"的仓库一个,冻结天禧公司账户资金871万余元。至案发,该犯罪组织通过上述犯罪手法骗取钱款共计3200余万元。 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金山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力求以高质量的办案队伍确保办出高质量的案件。针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情况,专案组通过制定统一告知书、邮寄告知、公告告知等措施优化告知方式,在遵守法定期限的同时确保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针对本案原始数据体量庞大的特点,安排专人专职使用专门工具先后多次分析本案原始数据,以确保认定标准统一、认定数额准确。历时三个月,检察机关从13万条原始数据中筛选出1.5万余条有效数据,并据此认定了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数额。最终认定本案系犯罪集团犯罪,犯罪嫌疑人于小飞、陈永好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犯罪嫌疑人汪叙辉、吴永浩系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 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罪 四主犯领刑十年至十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起,于小飞、陈永好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其合伙经营的昆山聚诚商务信息咨询公司、昆山天禧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的电话购物平台实施诈骗活动。由于小飞负责组织管理,陈永好负责诈骗所用"收藏品"的采购,并约定非法所得二人平分。于小飞与两公司负责人汪叙辉、吴永浩等人共同研究电信诈骗话术,并由汪叙辉、吴永浩组织培训各自公司的员工共计140余人分组实施电话诈骗。该团伙通过电话向被害人谎称公司举行周年庆活动,免费赠送所谓"收藏品",肆意夸大"收藏品"的价值和升值空间,以收取所谓的"保证金"、"物流及保价费"、"税费"、"过户费"、"会员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的钱款。 2015年12月下旬,为规避风险,于小飞等人又改变诈骗手法,谎称"刮刮卡"中奖享受1000元代金券,肆意夸大第四套收藏版人民币的价值和升值空间,引诱被害人高价购买第四套收藏版人民币。 至案发时止,于小飞等人共骗取被害人钱款3220余万元,其中汪叙辉负责的聚诚公司诈骗1820余万元,吴永浩负责的天禧公司诈骗139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小飞、陈永好、汪叙辉、吴永浩组织他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于小飞、陈永好、汪叙辉、吴永浩均系主犯,遂依法判决于小飞、陈永好、汪叙辉、吴永浩四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一审分别被判处十年至十四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3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 据悉,金山法院将于近日对此案涉及的其他100余名被告人也陆续作出判决。 冒充公安、伪装客服 诈骗手段频现 最高法通报典型诈骗典型案例 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伪装客服号码发送短信、谎称发放教育补贴……近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至30%的速度增长,已成为社会公害,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惩治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电信诈骗犯罪呈现明显的非接触性特点,空间跨度大、链条长,行骗手法繁多、群众防不胜防,特别是今年8月以来,山东、广东连续发生学生被诈骗后死亡的案件,影响极其恶劣。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这么一起犯罪分子冒充公安人员展开的骗局。2011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等犯罪嫌疑人先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于2011年9月16日至9月26日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一别墅内,分别作为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用向中国居民拨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4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62万余元。14名被告人于2011年9月26日被抓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14名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其中,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共同负责对别墅内人员的诈骗活动进行管理,且作为三线话务员直接骗取被害人钱款,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14名被告人5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电信诈骗呈现产业链 各环节构成诈骗共同犯罪 近年来,随着网络电信诈骗日益猖獗,此类犯罪行为形成的产业链也呈现出专业化、跨区域性、集团化趋势,涵盖购买设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转账取款等行为过程。为了逃避侦查,电信诈骗犯罪中的取款、转移赃款等行为往往由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外的多个地方的专门取款人完成。 2015年3月至4月,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从陈某华、张某鑫处拿来数十张银行卡,相互配合,共同保管、使用涉案银行卡,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将27名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取出,收取相应提成后,汇入诈骗人员提供的账户,涉案金额63万余元。2015年3月2日至7日,被告人陈黄华伙同陈某华、张某鑫,明知是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仍驾驶车辆前往江西等地多次取款,涉案金额共计1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仍结伙对涉案诈骗款项实施取款并转移,致使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追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数额应当按照共同取款数额计算。3名被告人所实施的提取并转移被骗款项的行为,是诈骗集团成功控制诈骗款的最后一个环节, 也是整个骗局得逞、诈骗分子获得钱款的重要环节,3人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仅有分工不同,并无主次之分。据此,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3名被告人定罪量刑。 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斩断利益链精准打击电信诈骗 为了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门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通告》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此外,《通告》要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 同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