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有权自己收费吗?业主委员会属于小区的一个民间组织,所以说对其物业有监督权力,但是没有收取费用的权利,今天本站小编对其详细的讲解一下。 业主委员会属于民间组织没有收费权。收费必须到当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申请《收费许可证》需要法人证书、法人代表、银行开户账号、收费资质证明等等,这些资料业主委员会无法提供,收费标准也由物价局审批确定。业主委员会收费属于乱收费,所以业主有权拒付。业主委员会乱收费成员中有党员,可以向纪委举报或向当地市长办公室、物价局举报来维护业主被侵害的权利。 可以成立业委会通过解除与原来的物业公司的合同,成立新的管理组织或新签订物业公司。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来源于业主大会的授权和法律的规定。从条例的规定看,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主要是召集会议。签订合同、监督及建议权,并没有开展物业服务的权利,更没有收取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上述等都是业主委员有权自己收费的相关知识,要时刻关注这些物业服务小知识,通过本站还需要对其小区物业收费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等知识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