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商铺都有免费赠品活动,这原本是吸引顾客消费的一个手段,不过近日京市西城区一庆丰包子铺因为赠品惹上了点麻烦。今年6月,男子隋某在该店消费后向店内经理所要消费赠品免费冰激凌,在得知没有赠品后怒而将店内设施砸坏,随后更是与警方保安等多人大打出手。最终隋某冰激凌没有吃到,却因为寻衅滋事获刑8个月。 索要冰激凌未果 砸店又袭警 2019年6月28日晚8时许,年近50的隋某与家人在北京市西城区一庆丰包子铺吃饭饮酒。在结账时,隋某向店方经理安某索取消费赠品冰激凌。安某表示没有消费赠品的活动后,引起隋某的不满。隋某借酒滋事,将店方的电子结账设备损坏。安某随后报警。在民警及保安员赶到现场对隋某进行劝阻过程中,隋某采取谩骂、推搡等方式,拒不服从民警的执法行为,同时影响了商家正常的经营活动。民警依法对其强制带离时,隋某又对民警及保安员进行撕扯踢踹,将民警警服撕坏。 随后,隋某被强制约束上警车,仍拒不配合执法,还掐住保安员的颈部、踢踹警务人员。到达派出所后,其仍持续对民警进行踢踹、撕扯,直至被制服。隋某的行为造成民警手臂受伤,保安员手臂、颈部受伤。经法医鉴定,民警不构成轻微伤,保安员构成轻微伤。 曾有多次前科 据了解,隋某曾于2014年3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2017年7月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2018年10月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行政拘留3日。 公诉机关认为,根据被告人隋某所具有的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隋某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最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隋某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鉴于隋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从重处罚。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隋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