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四大奇案都非常奇,杨乃武小白菜案和杨月楼案是千古"奇"冤,"杨月楼案"和"刺马案"则是朋党争斗套路之"奇",真正称"奇"的则是我们要说的太原奇案,奇在案件本身扑朔迷离。 水井中和尚毙命,细侦察牵连女尸 案件发生时间:公元1840年,也就是道光20年。地点:山西太原阳曲县。 这天县太爷像往常一样升堂办公,一个村民慌慌张张前来报案,说在打水的时候在水井里发现一具男尸。 人命关天,县太爷不敢怠慢,马上驱轿前往。 验尸结果:男尸,光头,脖子上有一处锐器伤口,疑为刀伤。 死者光头,头上有戒疤清晰可见,怀疑是和尚,但身穿百姓服装。 谁都知道,破案先要确定使者身份,县官推断死者是和尚,先到附近寺庙走访。 不多时一个衙役带着一个方丈前来认尸,方丈在崇善寺上班,他声称自己庙里恰好走失一名和尚先生。 因为尸体发现得早,并未腐烂,方丈看到后,没有费多大事就看清了,死者正是自己的下属。 不过方丈说,这名和尚不是自己庙里的在编人员,是半年前走穴来到庙里,也就是说他是一名云游僧人,自称来自河南。 此人不是在编人员,也不用签到打卡,比较自由,到底是怎么时候出去的,没有印象。 如此说来,崇善寺方丈跟此案好像没有关联,线索到了这里就断了,谁能杀死一个和尚?只能从死者衣服下手了。 死者身穿的那件青色长袍,就被衙役带着到处走街串巷走访。 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三天终于有了收获,有人认出这件衣服的主人,是莫老汉,他是豆腐店的老板。 衙役还得知,莫老汉虽然是生意人,但忠厚老实,人送外号"莫实在"。 莫老汉见到衙役的时候神色慌张,有点不正常,而且自己在磨豆腐。(通常都是驴儿承担这个工作)衙役就把他带到县衙。 到了阳曲县衙大堂上,莫老汉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身边发生的怪事。 他说自己家磨豆腐的驴子借给了别人,只能自己当承担驴那份工作。 人的工作效率本来就不高,加上老汉年事已高,前日里,一直干到半夜还没完成任务。 就在他专心致志磨豆腐的时候,外面有人敲门,他犹豫半天不想开门,但经不起外面不住敲。 门开了,进来的人竟是一位穿得非常花哨的新娘。 正诧异的时候,新娘开口了,却是男人嗓音。 这人说自己是和尚,化缘时睡在路边,醒来后发现被人穿上一件女儿装,这样一来没法回去,怕师傅处分,就想换老汉衣服一用。 老汉看来人说得可怜,就把身上的青色罩衣给了和尚,和尚留下了那一套花里胡哨的女人婚服作为酬谢。 听到"花里胡哨的女人衣服",县太爷杨重民似乎想起了什么,原来日前自己就接到报案,说一位身穿凤冠霞帔的新娘的尸体被盗了。 大婚前新娘殒命,丢尸体老汉蒙冤 原来那天一个姓姚的富户前来县衙告状,说张财主悔婚,到了婚期不按约定把女儿嫁到姚家。杨老爷就把被告传来询问。 被告张财主答辩说:"小女儿许配给姚家的儿子不假,俺也收到了聘礼,马上就要举行婚礼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成婚前夜小女突然暴病身亡,第二天早上,却发现女儿尸体被盗了。" 姚富户说世事无常,未过门儿媳出了意外,自己心里本也是悲痛万分,本来并没有归罪亲家,还想去安慰吊唁,谁知道第二天去他家时,根本就见不到尸体,这不是活见鬼了吗?分明是想赖婚设下的套路,俺要维权,要追究张财主的违约责任,问他个诈骗罪。 可张财主在一旁直喊冤,说估计自己给女儿戴的首饰太值钱,穿的太花哨被贼给盯上了才盗走尸体的。 杨县令大喝道,哪有偷东西连死尸都偷走的?但看张老财的神情也不像是在撒谎,只能先放人,慢慢侦查。 杨县令也没有想到,时隔一天,案件就有了线索。 因为两案有关联,杨县令决定两案并审。 衙役去莫老汉家取来新娘衣服让张财主辨认,张财主一看说没错,就是他女儿死时穿的那套。 可是张财主却推翻了自己的供词,说女儿当时是诈尸自行跑走的,自己怕丢人才说尸体被盗。 张财主还以此推论说,是莫老汉遇到自己女儿,见财色起意,弄走了衣服,把自己女儿藏了起来,兴许是已经遇害了。 莫老汉坚持自己的原先供词,也显得十分可怜。 杨县令一听,一个头两个大,案子疑点重重,一时也理不出头绪,只能下令先退堂,把莫老汉拘押起来再说。 可是此案影响太大,群众议论纷纷,杨县令觉得如果自己不能限期破案,显得自己没有水平,也让百姓对县衙产生不满情绪,有损朝廷形象,于是就稀里糊涂了解此案。 他的结论是,莫老汉梦游到张财主家,见财起意,偷走张财主女儿的尸体,并扒下首饰和值钱的衣服,恰巧被云游和尚撞见,遂一刀将和尚毙命,抛尸水井。 莫老汉大喊冤枉,杨县令心想,这天底下没有罪犯不喊冤的,很正常,也不理睬,只管用大刑。 只要刑讯逼供,没有要不来的口供,就是铁打的汉子也得乖乖招供,何况被告是个老汉?所以没有几下子,莫老汉就招供了。 杨县令大功告成,兴冲冲将卷宗上报知府,受到上级嘉奖。 案子本已了解,谁知却节外生枝。 曹文煌击鼓喊冤,杨县令一错再错 次日,一男子县衙击鼓,为莫老汉大声喊冤。 击鼓青年说自己叫曹文璜,是"死去"新娘的丈夫。他还说,敢用性命担保莫老汉没有杀人,原因很简单,因为新娘子根本就没死,还活在人世。 更叫县太爷惊诧的是,他说杀死和尚的凶手另有其人,是个杀猪的,名字他都知道。 这一来杨县令彻底懵圈了,死去的女子是明明是姚富户的儿媳,怎么出来个姓曹的"丈夫"? 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事一问张财主不就水落石出了吗? 张财主来了却神色慌张,看到姓曹的连连摇头,吞吞吐吐说不是自己女婿。 杨县令看张财主神情不自然,觉得其中有诈,当即就发飙了。 张财主见县太爷发怒,害怕吃皮肉之苦,只得将真相和盘托出。 张家的小女儿跟这个曹文璜早有婚约,且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真心相爱。可是曹文璜家境贫寒,张财主嫌贫爱富,就将女儿改配给姚富户家的儿子。 可是女儿宁死不从,跟曹文璜私奔。 曹文璜带着女友打算投奔父亲故交——交城县令陈砥节。 可是两人连夜赶路,张家女儿从未走过如此漫长的路,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 就在二人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们看见一户人家亮着灯,二人敲门而进。前来开门的,正是豆腐老板莫老汉。 莫老汉心地善良,问明缘由,被他们对爱情的执着感动,就把毛驴借给了曹文璜。 张财主晚上不见女儿,以为女儿到了大女儿家,随即带人到那里打探。 到了那里敲门多时,大女儿磨磨唧唧,开门后神色慌张,不住看着卧室内的衣柜。 张财主判断,不用说,小女儿就在衣柜里躲着,所以不由分说,让家丁把大柜子抬走。 谁知道到了家里打开柜门,里面没有小女儿,却是一个光头强。还用说吗,大女儿一定是跟这个和尚私通,见父亲带人闯进,情急之下让和尚爱人躲进衣柜,不曾想,时间太久,和尚窒息而"死"。 张财主见事已至此,就决定把死和尚用婆家的嫁衣包装起来,冒充小女儿尸体,第一可以为大女儿遮丑,第二可以糊弄亲家。 可是到了后半夜,和尚悠悠醒转,急忙起身往外跑,张财主家人一见,吓得魂飞魄散,也没有人敢拦截,和尚跑了许久,见一户人家亮着灯,就敲门进去换衣服,用女人衣服交换,穿着莫老汉的长袍出去,这户人家正是豆腐老板莫老汉。 喊冤的曹文璜对县太爷说,自己在晋祠遇上了一个吴姓屠户,这厮说自己才是杀和尚的真凶。 案情非常明朗了,但县官心里不爽了,自己好不容易破案了,已经立功受奖,却出来一个曹文璜捣乱,让自己身败名裂,在上司和群众跟前丢人。 于是杨县令心一横,就维持原判,把曹文璜定为同案犯跟莫老汉关押在一起,并将卷宗上报了朝廷。 再审案提刑上任,真凶现好人好报 杨县令自以为把案卷坐实的天衣无缝,只等着立功受奖,也就高枕无忧了。 谁知道平地起波澜,上司又下来让重新审理。 原来曹文璜的朋友交城县令陈砥节刚好荣升山西提刑使,他翻阅卷宗见到好友的名字大吃一惊,接着一看卷宗,简直漏洞百出,当即决心要为好友曹文璜伸冤。 其实这个案子即使是外行人也能看出破绽,豆腐店老板,六十多岁的莫老汉想杀和尚,即使是手持利刃也无法一刀毙命,要知道和尚不仅是壮汉,而且是吃饱了没事干的肌肉型猛男,要不然也不会获得张财主大女儿的芳心。 还有,曹文璜与和尚没有利害冲突,没有杀人动机啊。 最重要一点,本案的当事人张家两个小姐,为什么没有证言? 关键的是,那个屠夫为什么不到案? 案情一点也不难破,屠夫很快就捉拿到案,到那儿就招供了。 原来那个和尚从莫老汉家里出来,经过屠户门外,闻到肉香,就推门进去,想偷点肉吃。 谁知道熟肉没买到,却看到屠户老婆正在更衣,便按捺不住,上前调戏。 屠户整天杀猪赚钱,没有工夫陪老婆,俏媳妇整天抱怨独守空门,看到和尚这个肌肉男闯进来,一时间没了主张,半推半就间春心萌动。 未料到屠户刚好回家,眼见到不堪入目的一幕,便上前将和尚捅死,之后投进水井。 案件真相大白,莫老汉曹青年沉冤得雪,黑心县令被罢官,凶手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