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制度、模式等无实体要素常常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尤其是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成熟企业,它逐渐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创业型企业,它可能就是一种原始资本,直接决定了企业腾达还是消亡。当好的理念和模式得以体现在企业效益的大幅增长上时,效仿者便会纷至沓来。与实体性的产品不同,理念和模式除了没有与生俱来的技术屏障外,更没有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保护。这种情况下如何应对效仿者,如何保持自己的竞争力?我认为应该采取积极应对方式,而非消极保护排斥。 第一,在创新模式作用于市场初期,树立紧迫时间观,积极获取这一阶段的最大利润。当一种新型的销售或其他模式刚出现在市场上时,竞争者或出于忽视,或是持观望态度,往往不会当即效仿或回击。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全面开发市场,打一个漂亮的短平快。 第二,当采取的经营模式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并开始被效仿时,应当在效仿者对自己的市场形成挤压之前,就大张旗鼓的将自己的优秀模式宣传出去。既然被人效仿,证明自己确实是市场的一个亮点,这时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对自己进行充分的曝光,让越多的人知道自己是这种模式的创造者,甚至成为专家撰文点评分析的对象乃至案例。这一阶段,企业的战略意图从直接获取市场利润转换为提升企业形象。举例而言,讲述GE神话,分析GE管理思想,拿GE做楷模的书报文章不胜枚举,这些都对GE的形象和品牌价值产生了无可比拟的推动作用,也在客观上巩固了其产品的竞争力。由于大众对知识(以书报文章为载体)的崇敬心理,消费者甚至以拥有GE产品而自豪。 第三,对理念和模式进行不断的发展创新,树立领跑者的形象。这对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当然是客观需要。从对手角度来看,如果长期处于跟跑地位,一部分对手可能会失去赶超的斗志,甚至放弃竞争;一部分跟得紧的对手从跟跑中获得利益,形成跟跑惰性,也会失去竞争力。当然,对于企业最核心的还是要不断的自我创新,才能形成自己稳定的领军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