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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哪些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社会保险里面的生育保险,可以为女士们报销分娩费用,但是有二个前提条件:怀孕的时候购买社保已满1年;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那么女职工哪些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呢?今天下边就来和大家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职业保险小知识。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女职工哪些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问题,为大家拓展的一些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后期想了解更多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的朋友,请继续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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