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个星期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以后,让我学到了不少,最值得我学习的就是书中两名伟大的探案家一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先生。他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 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中华生和福尔摩斯才刚认识,不久后就发生了一场命案。故事中,他们到达现场。福尔摩斯四处打量着尸体,到处观察,在墙上发现了一个用血写的英文单词——RACHE(复地)。大侦探根据细节判断出:凶手个子很高,大约6英尺,一步能跨出4。5英尺,穿着方头靴子,是个中年人。经过一天又一天的探案,终于抓到了凶手一杰弗逊。霍普。凶手也说出了真相,成功破案! 过了一段时间,一位小姐收到了一 封奇怪的信,里面还有一颗珍珠。小姐的父亲在几年前失踪了,想请大侦探帮忙。那封信上写道:"晚上7点到大剧院外等候。"晚上7点时小姐准时到达了大剧院,一位绅土走出来说:"老爷已经在等您了。"福尔摩斯告诉这位小姐,她的父亲有心脏病,如果没有犯病现在也许还活着。小姐听了很伤心,想请福尔摩斯找到父亲,神奇的福尔摩斯最终为她找到了父亲,这个案子也成功破解了! 读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聪明的福尔摩斯,简单的华生医生,他们以聪明对聪明,简单对简单的方式成功的破了200多个案子,他们仔细观察,认真思考,获得了成功。这样的精神品质值得我学习,也值得大家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