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谈爱神秘,青年谈爱陶醉,中年谈爱伤悲。然而爱真的没罪! 我和他相识在人生的黄金时季,那年我二十二岁。走出校门踏入社会初为人师的我,第一天就碰到一身军装的他,身材高大,外表刚毅的他一开口说话竟然脸红,似乎还能听到砰砰的心跳声。我不知这是不是一见钟情。我们从此相识渐渐相恋了!然而,年轻的我们都没有成年人的老成持重,无法将彼此相恋的心情掩饰得不露踪影,也许是得意忘形!结果部队免了他早己内定的三等功,因为他违犯了部队"现役军人不能在内地谈恋爱"的规定。而我也被调到另一所学校任教,一为"保护"我,二为消除"不良影响"。就这样,客观,主观的因素,让我们三年内彼此没有任何联系—— 三年后,当我辗转得到他的消息,他早已因父亲病逝等等原因复员。于是我请了假,去看千里之外的他。当我在那破旧的小屋他的家里看到他的刹那,发现彼此心中的爱并没有因环境的变迁,时间的流失而减弱,反而如干柴遇烈火。于是,我们毫无理智的跨越了男女之间的界线。那时,我们是真正的童男处女。相呼相吸将爱达到登峰造极-_____谁说爱有罪! 事后,我不顾一切,辞了工作,嫁给了贫穷的他,一点也不在乎他既没有房子也没有钱,既办不起体面的婚礼,也买不起全新的嫁衣。和他开始了新的创业生涯。在异乡租了一间九平米的房子,用两条长条凳,几块长木板拼了一张床,造了一个家:。寒冷的冬天,我们互相拥抱,靠彼此的体温取暖;严热的夏季,他用一把蒲扇为我驱赶蚊虫,将丝丝凉风扇进心田;生活不济时,我们分吃一碗面充饥——谁看过琼瑶的小说《彩霞满天》?书中男女主人翁共饮一杯苷蔗水的生活,我们亲身体检过。是的,那是爱!真诚的爱,让你感觉不到生活的艰辛,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有情饮水饱"吧。我们相濡以沐,二十年夫妻走到现在。虽然生活中难免争吵打闹,可更多的是欢笑! 可是,如今爱真的是犯了罪。不,也许是金钱若的事。"男人有钱就变坏"他也不例外。她爱上了年轻的她。当我知道后,为了保卫自己的爱掀起战火:以宽容的胸怀感化,用无聊的吵闹提醒,软硬兼施。其结果是,我和他两败俱伤,更殃及孩子。十五岁的孩子成绩直线下降,性格也变得内向——漫长昏暗的两年过后,婚姻保卫战已让我精疲力尽,同时我也明白,爱虽然没有罪可同时爱也很自私。我爱他,可他迷她已不能自拨,,我再挣扎又有何用。既然我刻骨的爱他,那就为爱再疯狂一次吧——给他自由—— 就这样,我默默的,两手空空的走出我们多年共同营造的家,回到千里之外的娘家。我还是洒脱的我,不同的是输掉了青春,赚了无数白发! 亲朋好友得知我的情况,那是即气,又怨,又恨。气我当年不该丢掉工作,怨我不听父母的话,恨他忘恩负义。甚至提议:告上法院。可我告谁呢?丈夫?他的重婚罪肯定成立,可一但他受到该受的惩罚,受伤害的是儿子,我又怎忍心让阴影陪伴可爱又可怜的儿子一生呢!那么告她,第三者插足?可是,当今社会除了道德法庭的谴责,谁还能给可恶的第三者定刑!更何况,她一个无知的从大山里走出的女孩,靠出卖色相在城市争得一席之地,恰遇本性善良,有点花心又爱幕虚荣的丈夫。于是,她便以她青春的姿色为诱饵,引诱丈夫,丈夫就以救世主的身份自居,想给她一个新的人生,同时彰显他的实力。可他毕竟不俱备足够的精力和财力,常是顾此失彼。以至后来无法对我隐瞒。虽说她可以不计名份,可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一个风尘女子与我共事一夫!想想她也很可怜,情愿用青春和肉体换取一个无名无份的男人!一纸诉状除解我一时之气外,对谁都是伤害。无奈只有我忍痛割爱。是的,都是因为爱!当年,我不是因为爱,伤了父母的心,抛弃所有的亲情,友情,事业,而嫁他的吗?可是,爱是没有罪的呀! 如今,虽然我有些憔悴,可我有怨无悔。我怨社会风气不好,丈夫用情不专。却不后悔我做的一切,因为爱没有罪。只是,我的心实在是,好累——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