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上的监管正位,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被曝出。这现象不仅破坏证券市场的生态和秩序,还导致无数的中小投资者损失高额利益。本文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对其财务造假现象进行分析,从而提出识别财务造假的方法,并对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提出防范财务造假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防范;识别;财务造假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近年来,公司以"颠覆"+"生态"为理念,塑造"新材料+全产业+大生态"发展格局,从自主研发创新,到资源收购整合,通过模块化系统解决方案进行产业延伸,实现从基础新材料技术到大产业大生态的系统平台延伸和布局。 康得新自2010年上市以来一度被A股市场视为"白马股"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市值一度接近千亿,未来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但是,2019年初康得新出现了15亿元债务违约、巨额存款不明去等一系列的重大事件引发了市场关注和高度质疑。而今跌剩125亿,仅余一成市值。 一、识别康得新财务造假手段 (一)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2014年,康得新与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违规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使得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产生了混同,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开启了方便之门。 2018年6月,康得新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系列委托采购设备协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预付款项21.74亿元,至今却连一个包装盒也没有见到。从注册会计师通过天眼查获得的信息看,这是实质性的关联交易,并构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 2016年至2017年,康得新子公司张家港光电材料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3份《存单质押合同》;2018年,光电材料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存单质押合同》。前者存单质押合同均约定以光电材料大额专户资金存单为康得集团提供担保。康得新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12月,康得新非公开发行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在年报中虚增利润总额 从2015年开始,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方式虚增利润119亿元。其中,2015年报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2016年报虚增利润总额30.89亿元;2017年报虚增利润总额39.74亿元;2018年报虚增利润总额24.77亿元。 (五)利用应收账款造假 许多企业利用资金循环,虚构客户和供应商,伪造银行单据等方法,以此虚增销售收入,弥补利润以及盈利水平的不足。为了不被监管者发现,任意计提坏账损失,以此来处理应收账款过大的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09,354.28万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122,813.55万元,从应收账款的历史数据和回款情况分析,这些应收账款全额或大部分收回的可能性不大,进而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表示存疑。 二、财务造假防范措施 (一)提升企业人员自身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法規意识。 企业应制定相关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惩罚制度加强管理人的职业道德的培养。以公司的长远发展为目标,让所有的员工都参与到监督高管的道德行为中。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员工的财务法律法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 (二)加强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的作用,保证独立性。 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小组。审计小组不仅要对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进行监督,还要参与到决策中。其次独立董事应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利用自己的权威和专业性,从多个方面来弥补董事会决策的失误。最后监事会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机构,应加强公司经营决策中监督和约束。审核企业的业务往来是否真实,保证如实的掌握企业的动态,为避免财务造假的行为提供有效的防范。 (三)审计机构应当坚守原则,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为避免审计机构为了眼前的高额利益,隐瞒企业的罪行的现象产生。首先应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该大力惩治,通过加大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风险来防范虚假会计信息的生成和发布。其次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可以由独立的监管机构发放,通过监管机构的监督来保证事务所的独立性。最后加强审计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质量监督过程中能够独立有效的运行,保证其审计报告更真实可靠。 (四)证监会应完善机制 虽然现在的市场监管有所正位,但证券市场本身还存在缺陷,比如机制不完善、投机性较多等。因此,国家需加强入市的审核制度,建立问责机制并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遏制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出现。 (五)投资者应多方面审视企业,加强专业素养。 投资者应该要学会审视整个企业的经营模式,利用证监会披露的企业信息对其进行全面的了解,不仅对其母子公司、高管之间的关联性进行调查,还要对其供应商以及客户进行全面调查。最后,投资者要加强对法律、商业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学会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分析,避免盲目的投机行为。 参考文献: [1]舒江波.欣泰电气财务造假案例分析[D].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8. [2]周安琪.非财务信息视角下企业财务舞弊的识别与防范——以万福生科为例[J].商业会计,2019,(11):60-63. 作者简介: 何佳明(1993-),女,汉族,湖南省岳阳市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