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生活 - 生活常识大全

尼采传第一章早年三音乐之声


  三、音乐之声
  1858年10月,尼采进入瑙姆堡附近的普夫塔文科中学学习。这是一所著名的学校,历史悠久,学风严谨,有着修道院式的规章制度。学校出过不少杰出人物,大哲学家费希特就在这里读过书。
  尼采很高兴自己能进入这所名校。不过这里要求住宿,从此他就主要生活在学校,开始脱离家中那个以女性为中心的环境。新到乍来,学校要求严格,又处在由清一色的男性组成的社会之中,自然有一种不适应。
  每个星期他只能在星期天下午获准外出,母亲、妹妹和小学的两个朋友宾德、克鲁格在校门口等着他,然后他们一同去附近的小饭馆。这情景真有点类似在军营探亲。拿现在时髦的话说,普夫塔学校搞的是封闭式教学。
  终于盼到了第一个假期,有了一个月活动的自由。尼采和朋友们一起去耶拿和魏玛旅行,纵情于山水之中。然后他回到普夫塔,又重新过着那种刻板单调的生活。
  但在普夫塔也不全然是乏味。天气闷热时,学校安排200多个学生一起到萨勒河去游泳。他们排着队,一边唱着歌,一边随着节拍踏着整齐的步伐来到河边。在水中学生们仍然按照原来的队形顺流而下。他们游得精疲力尽,但一个个高兴得不行。
  随着老师的口哨声,学生们爬上岸,换上由尾随而来的船送来的干校服,排好队,唱着歌,依然步伐整齐地走回学校,继续自己的功课。尼采觉得这样的情景真是太有意思了,他感受到一种被压抑着的狂欢,这是他以后一直孜孜不倦地追求的。
  普夫塔中学重视古典文化教育。在6年时间里,每星期都有6节希腊文课程;拉丁文课程,在前3年是每星期11节,后3年是每星期10节。这样分量大而扎实的课程训练,为尼采以后的古典文化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进中学前,尼采就学过拉丁文和希腊文。开始他感到困难,特别是希腊文,后来逐渐克服了困难,并且通过学习,开始对荷马产生兴趣。根据荷马的史诗,他还和朋友宾德合写过一个短剧"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由他和宾德、克鲁格扮演其中的主角。
  尼采在宾德家常常见到宾德的父亲,这是一个很有文学修养的人。他向尼采推荐歌德的作品,向他讲解德语作品的诗韵之美。从这时起,尼采对歌德的喜爱和尊崇就再也没有改变过。
  进了普夫塔中学后,经过一年的适应,尼采开始对学习发生浓厚兴趣。他在15岁生日这一天,写下日记:"我已经长大了。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对知识、对世界文化充满强烈的渴望。"新学年他制订了一个庞大的学习计划,从拉丁文、希伯莱文一直到天文学、地质学。而首先要研究的是作为一切知识基础的宗教。最后他在日记中写道:"知识的领域无比广阔,而真理的探求永无止境。"
  在努力学习功课的同时,尼采对希腊神话的兴趣更加浓厚。回到瑙姆堡度春假时,他和宾德计划着写一部关于普罗米修斯的作品。他们打算把人物写得栩栩如生,情节动人心弦,语言绚丽多彩,总之,希望产生惊人的效果。受文学史老师的影响,尼采还对北欧古代英雄故事产生兴趣,阅读了不少编年史和古代冰岛文学集。
  除此之外,尼采在这段时间大量阅读了席勒、拜伦和莎士比亚的东西。他对妹妹说:"莎士比亚向你展现了如此众多的强者,他们粗犷、刚强、有力,意志坚定。我们的时代正是缺少这样的人。"这里已经开始孕育着尼采精神活动的主旋律:强者形象。
  在普夫塔,尼采有一个爱好得到发展,这就是音乐。
  在很小的时候,父亲演奏的美妙的钢琴声就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在一旁听父亲即兴演奏的尼采常常进入一种妙不可言的神奇境界之中。小孩子对于音乐的感受力似乎更早于对语言的接受能力。
  父亲去世时,仍然是琴声伴随着他进入坟墓,不过那不是欢快的乐曲,而是如泣入诉的哀乐。它常常萦绕在尼采的梦中。
  读小学后,母亲注意到尼采对音乐的兴趣,为他买了一架钢琴,请了当地一名最好的女钢琴手给他上课。尼采很快就能弹得一手好琴。9岁时,一次他在教堂做礼拜,人们高唱赞美曲的情景突然激发了他的创作冲动;从教堂回到家,他立即动手作起曲来,为自己写下的一个个和声激动不已。这以后尼采常常即兴演奏,自己编曲,为自己颂唱《圣经》伴奏,从中感受无穷的乐趣。在这一方面他很早就成了父亲的继承人。
  朋友克鲁格的父亲是门德尔松等当代音乐家的朋友,而且自己也会作曲,又会演奏,尼采从他那里受到启蒙性的音乐教育。克鲁格先生培养了尼采对贝多芬的喜爱和敬仰,尼采常常站在街上静静聆听贝多芬的钢琴曲。渐渐地,他对莫扎特、海顿、舒伯特、门德尔松、巴赫等人的音乐也熟悉了起来。
  在普夫塔中学,尼采更加热衷于音乐,参加了学校合唱队,还经常在琴房即兴弹奏钢琴。这期间尼采创作了一首乐曲,题目是"从蒙受苦难中获得大自然的要旨":这简直就像是对他今后一生道路的预示。音乐对于他,是同体验人的生死、苦乐和意义联系在一起的。
  15岁那一年,尼采创作了一首圣诞节赞美曲,同妹妹一起悄悄地在自己房里排练。到了圣诞节之夜,他们出其不意地拿出这个节目来,为全家演出,给大人们一个惊喜。
  创作音乐歌曲,是尼采终身喜爱的活动,一直到晚年他都乐此不疲。他将女友萨洛美的诗谱曲为《生命颂》,后又改编为合唱和管弦乐合奏曲,并希望它流转到后世,作为对自己唯一的纪念。尼采的一些乐曲也真的流传下来了,并在他去世多年以后公开演出,算是圆了他的音乐梦。
  尼采的眼睛常有毛病,而耳朵却十分健康。通过健康的耳获得灵感,获得一个想象的世界,也获得全身心的休息和疗养,难怪他对音乐情有独钟了。在进行这种创作活动时,他摆脱的首先是生理上的痛苦,而获得的也首先是生理上的愉悦。
  但他最后没有成为一个音乐家,仍然是用他的最弱的器官眼睛来进行阅读和写作,也许这是一场人生的误会?
  也许这不是误会。这正如贝多芬的耳聋似乎没有影响他在音乐上的成就,反而在某种意义上玉成了他一样。尼采的眼疾和脑病反而逼迫他产生出一种独特的无人可及的思想文字来。一个东西的好坏真是不能完全说清楚的。
  尼采对于音乐的喜爱,甚至到了考虑选择音乐为职业的程度。他向母亲和妹妹谈了自己的想法,母亲没有同意。母亲仍然希望他能投身于宗教。
  从表面上看,尼采最终没有选择音乐为职业,是母亲反对他这样做。但其中应该还有更深层的原因。直到大学毕业、当了语言学教授很久,尼采还在尝试自己音乐方面的创作,屡有乐曲完成。但音乐行家不认为它们是第一流的。
  显然,在尼采的性格特质中,必定有着某种妨碍音乐成就的东西。这就是他在思想方面的深刻性或者他所具有的思辩特点。而一个音乐家不能够是太深刻的人,不能够想得太多,应该任随自己的激情横流,不加任何限制;尼采恰恰在这一点上不自觉地阻碍了自己音乐才华的充分发展。
  尽管如此,尽管他没有成为一个专业音乐家,但同音乐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不是一个出色的作曲家或第一流的演奏家,但他是第一流的音乐评论家和欣赏者。在他的生活中不可能没有音乐,而他生活中重大的人和事几乎都是同音乐联系在一起的:瓦格纳、加斯特、……
  同音乐联系在一起的,是尼采对诗歌的爱好。诗歌,诗歌,诗是对歌、对音乐的模仿。其实尼采很小就对诗歌感兴趣。他写诗的历史几乎同弹钢琴一样长。在小学时他就喜欢写诗,送给母亲、妹妹和其他亲友。在9岁以后他就会用华丽鲜明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情。10岁那一年,写了55首诗。
  而真正开始把写诗当作一件事情来做,是在小学快毕业时。到普夫塔中学的第一年,他写了好几首诗。其中有一首是:
  不要问我,
  "你的故乡在何方?"
  我决不接受空间的约束,
  也不受
  时间的框框。
  我像苍鹰一般
  自由翱翔!
  20年后,当他开始作为一个既是思想上也是实际行动中的飘泊者四处游荡时,这首诗就成了一个十分应景的写照。
  诗歌对于尼采来说,并非只是青年人凭一时的激情而弄弄的玩意儿。正如音乐一样,对于诗歌的爱好伴随了尼采的一生。而且越到后来,尼采的语言就越是诗歌化,成为一大特色。
  诗歌化的语言成了尼采表达自己思想的主要形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他的长期多病迫使他不断地随着季节变换自己的住地,不停地迁移,不停地旅行,不停地走动。他的头痛、眼疾,使得他需要用经常的散步来予以缓解,而他的思考不能止歇,他说:"真正的思考,是在散步中得来的!"他无法静坐下来作连贯的默神独思。他只能在走动间用间歇、跳动、片断的思维成果来表达自己。
  从主动的方面说,他喜欢诗歌的凝炼。他曾自豪地说,他的作品一句话要抵别人的10句。他的大量文字以诗歌体语言为特征,的确达到这种效果。
  最根本的是,他的哲学思想轻视证明的作用;证明,它本身就是一种谎言的表现,所以他从不证明什么,只是宣布什么,信不信由你!而诗歌般的语言,显然适于作这种宣言布道式的表达。
  这种对于诗歌的喜爱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在选择职业时,他将要选择语言作为自己研究和教学的对象。不能当一个音乐家,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当一个跟诗歌有关的语言学家。
  在普夫塔的尼采并没有断绝同小学时的两位老朋友的联系。他在假期常常同宾德和克鲁格在一起聚会。1860年,在他的提议下,他们三人成立了一个文化小团体,取名叫"日耳曼尼亚"。这团体规定,每个成员每月必须交一篇作品,或者是音乐,或者是诗歌,或是论文;然后大家相互观摩他人的作品并作出评论。
  尼采十分积极投入地参加了这个团体的活动,对它的重视不下于在普夫塔中学对于功课的学习。他按时提交自己作品,主要是乐曲和诗歌,也有一些论文,同时对朋友的作品认真阅读并提出批评意见。实际上他是这个小团体的核心。有一个月他提交诗歌7首,大大超过了规定的数量。
  这几个音乐迷朋友利用他们很少的会费订阅了一份《音乐杂志》,通过这份杂志尼采初次接触到瓦格纳的作品。但尼采这时所接受的音乐熏陶还完全是德国传统的那一套,对于瓦格纳那种以半音阶为特征的新探索很不习惯,所以没有产生很大兴趣。
  "日耳曼尼亚"这个团体仍然是一个亲密朋友的小圈子。尼采在普夫塔同在小学时一样,仍然是不合群的,只习惯于同一、两个亲密朋友单独交往。正由于缺乏广泛的交往,尼采特别重视个别知心朋友的友谊。知心朋友的友谊,这在他一生之中都是至关重要的。
  但在普夫塔,他也不是一个朋友都没有。由于音乐,他结识了卡尔·冯·戈斯多夫;由于诗歌,他结识了保罗·杜森。在给母亲的信中,尼采说,在学校里,"我另有一个令人愉快的包括各种朋友的小圈子,可是从他们那里并没有得到多大的启迪。我首先想要结交的是比自己更强的人。"这两个朋友不一定比他强,但都是十分忠实可靠的人。
  戈斯多夫是尼采在琴房认识的。他们都喜欢弹钢琴。戈斯多夫对于尼采的音乐才能佩服不已。一直到尼采去世的那一年,戈斯多夫在给尼采的另一个朋友的信中还回忆起这一段经历说:"我不认为贝多芬会比尼采在即兴演奏时更动人,尤其是在天空出现雷鸣的时候。"
  以后他们的友谊就不仅仅限于音乐领域。戈斯多夫成了同尼采保持友谊终生的好朋友,像这样的朋友对于尼采来说是为数不多的。在尼采最困难的时期,在他身患重病倒床不起的时候,戈斯多夫给了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
  尼采同杜森的友谊是建立在他们对诗歌的爱好上。他们都喜爱古希腊诗人阿那克里翁的诗歌,经常在一起谈论,由此关系越来越密切。杜森也是同他保持友谊终生的好朋友;尼采精神失常后,50岁的那一年,杜森还特地去看了他。也许这是最后一次的老朋友见面。
  在普夫塔最初一段时间里,值得一提的还有这样一件似乎十分荒唐的事情:也许是为了证实自己是意志坚定的强者,在普夫塔的第一学年里,尼采烧伤了自己的手。
  起因是同学们在一起议论古罗马神话中的"左撇子"英雄穆西乌斯的故事是否可信。穆西乌斯行刺围攻罗马城的伊特拉斯坎国王未遂被捕,在法庭上受审。为了显示自己大无畏的精神,他把右手伸进正在熊熊燃烧的祭坛圣火中,看着烈焰把手烧焦而不缩回。伊特拉斯坎国王波塞纳被他的勇气所震撼,又害怕再有刺客来,就放了穆西乌斯,并与罗马人讲和。穆西乌斯回到罗马后获得"左撇子英雄"的称号。
  有个同学怀疑这事的真实性,认为穆西乌斯不可能受得了这种痛苦的折磨。尼采没有驳斥他的话,只是从火炉里抓起一块燃烧的煤,放在自己的手掌上,给那位同学看。从此,他的手掌上就永远留下一块显眼的伤疤,证明着他跟穆西乌斯具有同样的勇气。
  看来尼采为追求或表明什么,真的具有一股疯狂劲,对于痛苦具有超常的忍受能力。不过这只是忍受一时的痛苦,而尼采不得不终生忍受的,是那永无止息的头痛和眼疾等等。克服和战胜由此带来的痛苦折磨,一个人必须具有更大的毅力和勇气。
网站目录投稿:芷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