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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男强奸醉酒女同志向对方女友谎称在拍拖


  深圳一名姓强女子周一(18日)在微博发文,称其22岁的同性伴侣曾小姐刚到新公司一星期,就在员工聚会上遭结识2天的21岁邹姓男同事趁醉酒带走并强奸,而强女赶到事发现场时,邹男竟谎称他与曾小姐正在拍拖,两人自愿发生关系。
  强女表示,自己报警后,警方将她和邹男带走做笔录,但未带曾小姐去医院验伤,亦没有拘留邹男。事件引发网民热议,其中警方的执法疏漏引起网民指责,认为基层警员有消极办案之嫌。对此,深圳宝安警方周二(19日)在微博发出通报,表示已展开进一步侦查,邹男也已被刑事拘留。
  强小姐在微博帖文中写道,事发当晚女友与新公司同事酒聚,但她夜晚11时到深夜12时半打电话给女友都未能接通。而她随后透过该企业网站联络到女友的老板,获悉邹男在一个群组里声称,已将烂醉的曾女送到朋友家。及后她进一步得知,邹男带曾女去酒店,使用曾女的电话号码开了一间房。
  强女惊愕之余赶到酒店,看到女友瘫坐在地上,但邹男就主张自己和曾女是情侣关系,声称两人是自愿性爱,又表示他将曾女带到酒店时,她已经醉倒了,由于强女打来电话时两人正在发生关系,他担心造成「误会」而不敢接电话。强女称,自己听到这番话后殴打了邹男。
  报案女子:警促和解自己付了千元和解金
  强女说,及后邹男又辩称,他一开始已经送曾女到她们家的小区楼下,但曾女在车上亲了他,于是他们才去了酒店。不过这些对话都被强女录音,强女随即拨打电话报警,警方到场后将强女和邹男带走,并以强女态度不好为由将其拘留并没收电话。邹男做完笔录后,警员对两人进行调解,邹男提出1000元人民币和解金,强女签订和解书后将和解金转帐予邹男。
  强女表示,其女友在此过程中却未被警方带往医院做必要检查,邻居带其检查时,医生以警察不在场为由,拒绝做更加全面的检查,而警察亦未有将邹男拘留。
  同性恋合法了你再找法律保护
  强女还在微博留言中表示,她一直喜欢深圳,认为深圳是有包容性的城市,但办案警员竟对她「同性恋合法了你再找法律保护」,她直言这种说法与案情没有关联。
  公开资料显示,内地于1997年修订刑法,废除模糊地将同性性行为入罪的流氓罪;2001年,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等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将自我和谐型同性恋删除,两次动作分别被视为同性恋的非罪化和非病理化。虽然现行婚姻法不准许同性办理婚姻登记,不过,2019年起,各地公证处开始依据民法总则,开放办理同性伴侣的意定监护公证,此举被认为是保障同性关系及类民事结合的法律服务。
  事件曝光后,不少网民对警方第一时间的处置表达怀疑:
  望对第一次办案不作为的警察提起诉讼。
  不敢相信发生在深圳市
  这种在中国算发达地区的公安都这样了,我这落后地区的,以及比我这还落后地区的……唉!
  维权是真难,一定要(在)微博火了才会被严查
  称警一度以自愿性交结案
  强女周二(19日)下午2时多更新微博称,其在爆料之前的16日下午到17日中午,曾打过13个电话询问立案进展,并表示可补充录影、录音、截图等新证据,惟警方一概未有具体回应。及至17日下午4时,警方向她表示,事件已以自愿发生关系结案。不过她也表示,18日案件终于峰回路转,获警方重新立案和调查。
  同日下午4时多,深圳宝安警方也发布通报,称事件是上周六凌晨接到曾女的「朋友」强女报警,经初查,事件是该公司聚餐后,邹男带着处于醉酒状态的曾女开房并发生性关系,而目前邹男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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