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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招聘一个不会讲故事的人


  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坎克说:人类生来并不能很好的理解逻辑,但是却能很好地理解故事。我的总结更简单粗暴:只会讲故事不是万能的,但不会讲故事是万万不能的。不要招聘一个不会讲故事的人。 —— www.
  彭萦说:不要招聘一个不会讲故事的人
  "如果你准备在一堆人中挑出一个人来做某份工作,那就挑写作能力最好的那个。至于他有没有做过市场、销售、设计、编程或其他什么,倒并不那么重要。他们的写作能力迟早会带来好处的。
  这是因为,一个会写作的人,他厉害之处可不仅仅是会写作而已。文法清晰代表思路明晰。那些会写作的人懂得如何与他人进行沟通。他们使得事情变得更好理解了。他们擅于换位思考。他们懂得抓住重点。这些都是你想在一个应聘者身上看到的特质。
  如今,社会上再次掀起了写作的热潮。看看现在多少人不再打电话了,转而用电子邮件和短信来沟通。再看看有多少人是用即时消息和博文来表达。如今,有好点子还不够,是好写作能力让好点子得以传达到别人那。"
  这是我在看Rework《重来》时印象很深的一个小节 —— 招聘那些会写作的人。
  以前有个男人追我,给我写邮件总从来不知道不同主题要分段,而且从不用复杂分句,语调也没有起伏。即便他其它各个条件都很好,我也马上默默地在心里划了一个叉。
  写作能力很重要!
  张辉说:你会讲故事吗?
  你可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世界上最后一个人,坐在屋子里,突然间,想起了敲门声",这个故事被称为最短的科幻小说。
  你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一门考试,是考察你会不会讲故事的。但是我要告诉你,讲故事的能力在你一生中至关重要。
  我刚毕业时在华为,那时就有一个说法,能写的人晋升快,其实能写的,就是能讲故事的人;在各个有鲜明企业文化的大公司,企业文化都是通过一个个故事传承;管理高手很多都是讲故事的高手,比如任正非和柳传志;会讲故事的人也比较容易受到朋友欢迎,因为他会从朋友角度出发,用生动的方式去讲一个事情;我参加评奖的所有Hackathon(一种连续36小时的编程大赛),获奖的没有一个不是会讲故事的;甚至,你们每周都在倾听的彭萦和我,都需要会讲故事。
  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坎克总结说:"人类生来并不能很好的理解逻辑,但是却能很好地理解故事。" 我的总结更简单粗暴,即"只会讲故事不是万能的,但不会讲故事是万万不能的。"
  我上周在看完《全新思维》之后,马上在我们部门的例会上做过一个测试,就是看图讲故事,这个方法也是锻炼讲故事能力的一种好方法。
  图片是在flickr当天的热门照片上随便选的这张。
  结果有两篇故事出乎意料的精彩:
  1、故事之美国流行"换爸爸大赛"
  照片中的"爸爸"名叫Paul Johnson,来自亚利桑那,而"女儿"的名字是Alice Turner,来自纽约。现场是在芝加哥的海德公园,他们聚在一起参加一年一度的"换爸爸大赛"。
  比赛现场先由小朋友们挑选他们喜欢的成年人来当自己的临时爸爸,组成新家庭后,他们要一同通过一系列冒险和游戏的考验。图为Paul 和他的"女儿"Alice刚刚在"购物车F1"环节中胜出,赢得了一万美元的大奖。
  2、故事之摇滚乐之恋 - by shaonan
  Tim:40岁, U2重金属音乐爱好者。Tim曾经是一个卡车司机,他觉得人生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开着卡车,大声地随着音乐歌唱。粗狂的外表下,Tim是一个善良男人,他喜欢和朋友一起喝啤酒,与酒吧的女孩打情骂俏。家庭对他来说只是圣诞节与德克萨斯的爸爸妈妈团聚,但是两年前在与一个女孩相遇改变摇滚男的一生。
  Ann:25岁,15岁第一次在酒吧鬼混让她怀孕了,她至今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她被迫将孩子寄养在父母家中,但是也许意想不到这是她最后一个出生的孩子。23岁当她第四个孩子又流产的时候,医生告诉她不可能再怀孕了,悲伤的Ann还来不及忧伤就被父母赶出了家,Ann是这个清教徒家庭的耻辱,她纹身、吸毒、酗酒,是朋克族、流浪汉们床伴,小镇里不可救药的婊子。
  纽约,摇滚乐的圣殿。Ann和Tim完成了他们的第一场演唱会。尽管人数不多,但是Ann第一次体会到成功、被人承认的喜悦,Tim看着Ann,他爱她,卡车司机答应会给Ann一个家,一个属于Tim、Ann和Ann孩子的家,Tim要带着Ann去超市买圣诞礼物,他要带着Ann开着卡车回家了……
  《全新思维》把讲故事的能力列为流中影响你未来的重要能力之一,关于这本书,之后我还会讲更多。
  嗯,今天推荐的这两本书就是《重来》和《全新思维》了。
  来源:改变自己(微信:Wechanger)
  小壹手记:有兴趣来试试看吗,看下面的图讲故事:300字以内,讲一个好故事。
  哈哈哈,大家说的故事都很好玩呢!挑选三个最有意思的~
  等緿:李、丁和杰克是无往不利的强盗三人组。他们总是运用狡猾的计谋洗劫各大银行以及珠宝店,却又在归程中将宝物转手送人。无数的富商对他们恨之入骨,无数的穷人对他们奉若神明。恶徒or侠士,他们声名鹊起。
  这天,他们按照计划洗劫一家银行。在临走时,丁突然看到一个将老太太护在身后的女孩。他看不清她的脸,却感觉的到她坚毅的表情。"我想,我坠入爱河了。"他对李和杰克说,"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今天套上黑色丝袜。"
  第二天,他们换上肉色的丝袜,丁甚至特意戴了副眼睛!他们再次光临这家银行,为了寻找心爱的女孩。噢!爱情的盲目总是让人变得愚蠢,以狡猾闻名的三人甚至忘记弄坏摄像头。当他们看向玻璃后的女孩时,"刺啦"一声,过大的镜框撑破了丁头上的丝袜。前方闪亮亮的摄像头记录下了他们痴傻却专注的表情。女孩惊讶过后,不禁笑了出声。丹唇皓齿,明眸善睐。
  上图便是警方特意做出的海报,以警示世人邪恶终将落网,强盗必会遭到惩罚。
  可是,谁能说,他们不会幸福?(小壹:虽然超了字数,但能联想到爱情实在难得。等緿同学 很温柔。)
  重生的愿望:我以为肉色的丝袜会让我们看上去神秘且可怕,几天前,我们三人在深黑之夜潜入一民宅,这时听到屋内一声婴儿啼哭,还好没人发现我们,但婴儿看到我们不但没哭反而伸出手要抱,我们之中的阿b无奈撕开头套咧开大嘴逗弄他,看样子他已经陶醉其中了。(小壹:重生的愿望以后是个好家长~)
  earni:嘿!我是中间的那个矮个头。我是一根香肠。左边的那位是一根腊肠,右边的是火腿肠。我很喜欢自己,可是那个穿白大褂的讨厌家伙,老是唉声叹气,说我是精神病。今个儿还拽着我们三个,说是要拍照分析。我搞不懂他的意思,我只知道我是一根香肠,我很开心。哈哈哈。(小壹:千万不要放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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