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作业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 《意见》一出台,便赢得了许多家长的掌声。许多家长纷纷表示,这下总算松了一口气。这种心态应该说是一种正常反映,这是因为近年来,不少学校布置给学生的作业需要家长参与才能完成,做完后家长还得签名,甚至要给孩子进行细致的作业批改,家长压力确实很大。 但也要认识到,《意见》只是一种行业性的规范,是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并不是对家长行为的限制。从学校和教师方面来说,"不得要求家长"是基于考虑和照顾家长本身在学识水平、能力和空闲时间等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不给家长提出统一的要求。从家长方面来说,虽然学校和教师不再要求自己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但这是否意味着家长从此就完全作壁上观呢?答案应该在每位家长心里。 应该说,《意见》明确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做相关要求,是让教育真正回归本位。但是,再怎么回归也没有理由让家长在对孩子的教育中完全退场,成为看客。从这个角度来说,尽管没有了硬性约束,家长还应扛起应尽的那份教育职责,即用不同的方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孩子学习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例如,可以多督促孩子及时完成作业,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如果条件允许,还应认真检查孩子的作业,发现问题,帮助孩子改正。这或许才是在《意见》框架内,关心孩子成长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