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海口市教育局印发《海口市直属公办学校(含幼儿园)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简化学校招聘审批流程,给予15所市直属公办学校自主招聘权,招聘时间、条件、方式、过程、结果均由学校自主确定,提升招聘工作效率,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推动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意见》明确,招聘学校作为主体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可自主编制年度公开招聘方案、确定招聘批次时间、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等。(10月9日中国教育报) 赋予15所直属公办学校招聘自主权,便于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招聘到比较理想的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这也是实施学校自主招聘的意义所在。 但是,教师招聘是各种利益诉求的交汇处和集结点,如果一切全由学校说了算,缺乏必要的集中统一和督导检查,很容易让公平、公正的天平失衡,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这样一来,不仅有违学校自主招聘的初衷,学校也难以招到适合本校的教师。 赋予学校招聘自主权,既要"放得开",又要"收得拢",既要保证学校根据实际需求招到理想的教师,又要最大程度保证招聘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主管部门应突出如下环节: 一要给出主导意见。"主导意见",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又是学校开展招聘工作依据的"纲",让学校自主招聘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对学校招聘自主权的"收拢"。 二要建立报批制度。合乎自主招聘条件的学校进行的一切招聘工作,包括招聘人数或科目、招聘的主要环节和流程等相关材料,均应报送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批复;对于下属自主招聘学校呈报的有关材料,上级主管单位要及时审核批复。 三要健全督查机制。公平、公正既是做好招聘工作的基本准则,也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除了招聘学校及组织人员严格自律,外部监督检查也必不可少。这样,招聘结果才能让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