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梁山,相信看过水浒传的小伙伴们都知道了,在水浒中的108英雄好汉们最后都上了梁山。《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拥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这部作品中有提过梁山上有三怪,那么小伙伴们知道这三怪是谁吗?现在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方腊成了强弩之末,大军一路势如破竹,打下一座座城池。 每打完一仗都要论功行赏,在功劳簿上记上一笔,这是兄弟们最关心的,毕竟出生入死提着脑袋就是为了那点功劳,有了功劳就可以封妻荫子,就可以衣锦还乡。 功劳有大有小,头功最大,头功也分两种,一种是两军摆开阵势互相单挑,第一个出马砍死对方,这是阵上头功。另一种是攻城拔寨,第一个攻进敌城的,这叫夺城头功。 两个都是天大的功劳,但都不好拿。你上阵杀敌,首先得功夫出众,不然头功拿不到倒很可能是第一个见阎王的。攻城头功更不用说,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冲得快是其次,还得后面的兄弟们跟的上,万一你前脚冲进去了,后脚却鸣金收兵了,你就算有天大本事,也是插翅难逃。 还有,活捉敌将的功劳要比杀死敌将大,但战场上活捉的很少,因为偌大一个活人不好带,对方会拼命挣扎,扰乱心神不说,他的兄弟也会拼命来抢,平白增加了不少危险,不如一刀砍死,一了百了。 我从没活捉一个,也没那耐性。武松也基本上全是一刀解决。鲁智深这憨货倒是经常满头大汗的扛个大活人回来,不过大多时候都被宋大哥推出去斩了。 这厮乐此不倦,还不请功,真是脑袋秀逗了。我问他你每次费半天劲抓个活人,却不请功? 鲁智深说,我抓活人并不是为了功劳,而是不想亲手杀死他。我说你抓回来他也难免一死,不是一回事?鲁智深斜了我一眼说,不一回事,每个生命都是妈生爹养,能不杀生就不杀生,能给一次机会,就给一次机会。 他说这话时一脸郑重,没有一丝憨样,真有点得道高僧的味道。我突然觉得智真长老的预言可能是对的。 论功行赏时,空手无凭,得需要证物。杀死敌将的,需要人头为证。杀死士兵的,以耳朵为证。马军还好说,每次打完仗,高头大马脖子底下系两三个人头,耀武扬威,很是威风。像我这样的步军头领就惨了,只能系在腰上,每次打仗完,围着腰一圈人头,提溜咣当,走路不方便不说,忒不雅观。 功劳是最难分的,世上没有绝对公平,并非出力最多的功劳就最大。比如上次捉拿司行方,这厮功夫了得,索超持开山大斧与他大战三百回合,不分胜负,打得是难解难分,两人都到了身体极限,索超最后用了吃奶的力,方才把他逼得节节后退,马失后踢,最后栽下马去。 出力早不如出力巧,司行方恰好落在时迁脚边,时迁正东闪西躲,见到这么一个好机会,也不含糊,手起刀落,一刀砍下人头栓腰里,抬头对目瞪口呆的索超说:索兄,你受苦了,改天请你喝酒。说罢径自去请功了。 还有一次,捉拿三大王方貌那次,他是方腊的亲弟弟,属于罪大恶极的匪首,悬赏一千两金子。众人看到他的脑袋眼睛立马冒绿光,仿佛那不是一颗脑袋,而是一个硕大的金墩子。几十个将领围着他厮杀,就跟一群狗在抢骨头似的,最后方貌被捅了几十刀,活活痛死了。 请功时,众兄弟谁也不好意思贪功说是自己砍死的,毕竟都捅了刀了,争功容易坏了义气,但又不想把这大功让给别人,毕竟是黄澄澄的金子,就都杵在那里不说话,最后军师想出妙招,均分。 众人皆大欢喜。 小兵们抓住将领的机会很少,只能去割普通士兵的耳朵,耳朵越多功劳越大。于是经常出现这么个情形,每到一地,方圆几百里的百姓往往成了无耳人,先是南军去抢掠一番,割去一个耳朵,接着是北军去抢掠一番,又割去一个耳朵。 王矮虎这家伙,每次抓不到敌将,也自降身份去抓小兵,别人用小口袋盛耳朵,他用麻袋盛,忒不要脸。 写到这里时,大军已到了睦州,安道全却调回了京师,据说皇帝受伤了。钦差来得很急,气喘吁吁,连水都不喝一口,一个劲催着安道全快点上路。 宋大哥看这么急,心下大惊,问钦差皇上是不是受伤很重。钦差说不重,不小心割破手了 。宋大哥又问,那为何这么急?钦差说,不急点等回去就愈合了,就找不到伤口了。 "……" 大军驻扎在城外,太阳已经偏西,远远的挂在山顶上,泛着血色,我平生第一次觉得那不像大饼,而像人头,是的,血淋淋的人头。 我坐在草地上写日记,我想抓紧把身边人记下来,说不定哪天他们就不在了。无论你是谁,也无论你多好,一旦你不在了,没有人会记住你很久的。而当哪天大家偶然提起某个人却想不起名字时,我还可以去翻翻日记。就比如宋大哥,提起前两天润州战死的兄弟时,一个劲的说那谁谁谁,到底是谁,他却想不起来了。 那个靠在树背上脸色苍白的叫武松,他是清河县人氏,有一身好武艺,拳脚甚是了得,曾赤手空拳打死过猛虎。他一生杀人无数,刚开始杀人他还讲理由,只杀与他结怨的人,或者只杀他认为该杀的人, 后来杀着杀着也就习惯了,看不惯的当头一刀。 这一点和我有点像,有时候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你要非要个理由,那看你不顺眼就是理由。 那个坐在草地上喘大气的胖大和尚叫鲁智深,他曾经是名提辖,是朝廷在编人员,在经略府混得是有滋有味,结果酒后替一个女人出头,失手打死了一屠夫,最后只好亡命天涯。 他长得太有个性了,哪里也藏不住,只好跳出红尘当了和尚。后来觉得枯燥,又跳出空门当了强盗,不过平日里仍以高僧自居,杀完人后总是念经超度死者,也算慈悲为怀,他坚信他有朝一日能修成正果。 那个一身刀疤的叫丁得孙,他,我,还有武松,并称梁山三怪,生人见了我们都绕着走。武松靠眼神杀人,他眼神中透着一股阴狠,一看就是杀人惯犯。 我主要靠相貌惊人,身高八尺,腰围八尺,一身疙瘩肉,我常自我标榜像铁塔,兄弟们却说像铁桶,不管铁塔还是铁桶,生人见我第一面往往都会骇然失色。 丁得孙干巴瘦小,体格不唬人,他靠的是一身刀疤,光脸上就好几道,跟蜈蚣似的,看着就瘆人,白天能吓人,晚上能吓鬼。 丁得孙上梁山前就是一地痞流氓,混迹街头,终日以打架为业。他本来长得眉清目秀,书生味实足,谁见他都喊秀才。他很是郁闷,他自小很羡慕那些长相凶恶的大哥,看人走到哪里都有人陪着小心,吃饭不花钱,买东西不排队,踩人一脚被踩的都忙不迭的喊对不起,要多潇洒有多潇洒。 他思前想后,怪自己太文静,一狠心砍了自己几十刀,就成了现在这个鬼样。他在梁山排名忒靠后,时迁都拉他好几条街。按说他功夫不错,打仗勇敢,为人也不错,不该混成现在这个样子,主要是当年排座次时宋大哥对他有偏见,据说宋大哥见他第一面就给定了性:浑身这么多刀疤,脸还被砍成这样,功夫一定不咋地。 丁得孙一口老血气了个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