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是一名身高超2米的天才,智商高达136。15岁时,他枪杀了自己的外祖母。他曾通过背下所有精神评估测试的答案获得假释。每当他受到母亲的羞辱后,就会外出杀害年轻女孩并分尸。而直到他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后,这一切才得以终止。 1964年8月27号,加州一处偏僻的农场里,15岁的埃德蒙?肯珀(Edmund Kemper)开枪杀死了自己的祖父母。他拨通电话,将这一切告知母亲克拉奈尔(Clarnell E. Strandberg),静静地等待警察到来,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恐慌。当警察盘问他时,他耸耸肩说:"我只是想知道杀掉祖母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少年杀手 埃德蒙从小成长在破碎的家庭。父母多年不合,最终离婚,他和两个姊妹同母亲生活在一起。与姊妹的处境不同,埃德蒙在母亲那里得不到丝毫的关爱。年纪小小的他因为长相酷似父亲,经常遭母亲白眼。 到十岁时,埃德蒙开始发育——他的身型比一般的同龄人都要庞大很多。因为身材独特,埃德蒙也时常受到同学的排挤。可是他的母亲不但没有安慰他,竟然开始担心他可能会强奸自己的女儿……于是她把埃德蒙轰进了地下室。每天晚上,她当着埃德蒙关上地下室的门,然后带着女儿上楼睡觉。 就在这一阶段,埃德蒙表现出了杀生的倾向——他杀死并肢解了两只小猫。这并不是随意偶然的事件——埃德蒙后来承认,仇恨在他的心底早已酝酿了许久,他还曾通过割掉妹妹的布娃娃的脑袋来进行"演练"。母亲发现他的虐行后,将他赶了出来。再婚的父亲无意收留他,最终埃德蒙被送到祖父母的农场,远离家人以及熟悉的学校环境,过起了乏味的乡居生活。 祖母对他十分苛责,这也让埃德蒙想起了母亲……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拿起祖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一把来福枪,了结了这位老太太的生命。想到祖父不会放过自己,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等祖父回来时,埃德蒙开了第二枪。 "那里就像我的家" 可以说,我在那里重生。那里有很多骄傲的回忆……我不知道还有没有跟我一样的人"埃德蒙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带着一声苦笑。这个所谓的家位于阿塔斯卡德罗(Atascadero State Hospital),是一所专门关押精神病罪犯的州立医院,埃德蒙在犯案后被鉴定为精神分裂,并住进了那里。埃蒙德十分聪明,智商高达136的他被称之为天才也并不为过。埃德蒙在精神病院的表现十分突出,他加入青年商会,甚至还获许接触并管理一些评估设施,很快便掌握了心理医学方面的知识 。 他后来不无骄傲地回忆起自己在那段时间的无限风光——19岁时进入医院的精神科实验室工作。他协助医院出心理评估的测试题,甚至还为"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增添了 "公敌"这样的新量标。 我创造了这个量标,然后被放了出去,看看我都做了些什么。真是一个……讽刺。"埃德蒙在被捕后这样描述这个量标。1969年,在他21岁生日那天,埃德蒙顺利通过精神评估测试——因为他早已将所有的测试题目和答案牢牢记住。就这样,他被评估为"对社会没有危险"而获得假释,院方还在他的坚持下,将犯罪记录从他的档案中抹去。 获释,新生 此时,埃德蒙的母亲刚刚结束第三段婚姻,她在新开设的加州大学圣克鲁兹分校(UC Santa Cruz)获得一份秘书工作。多年的离别并未让这对母子的关系得到改善,他们时常陷入争执,在租住的公寓里大吵大闹。埃德蒙仍像儿时那样,继续遭到母亲的羞辱。他曾尝试过搬出去独居,但总是因为经济问题,不得不再次回到母亲身边。 这个时候的埃德蒙已然长成了身形魁梧的男青年——他身高210cm,体重115kg,一眼望去不免让人惧怕。假释期间,他在社区大学出色地完成了学业,还表现出强烈的意愿考入警官学校,但始终因身材太高未能得愿。他后来频繁出入警察聚集的地方,与他们结交朋友,倾听他们的故事,以此慰藉未能如愿的自己。 相比他的外表,埃德蒙在他的警察朋友那里得到的评价却很高——他们认为埃德蒙是一个举止温和、聪明伶俐的年轻人,圣克鲁兹的警察都喜欢他。甚至在他入狱后,"慕名"而来对他进行访谈的FBI行为科学调查支援科科长约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也无法掩饰自己对这位连环杀人犯的喜爱:"眼前的这个人冷酷地屠杀了正处于豆蔻年华的聪明女性。然而,我要是不承认我喜欢他,那么我就不够诚实。他待人友好坦诚,生性敏感,不乏幽默感。在这样的氛围中,无论你说什么,我也喜欢待在他身边。" 埃德蒙干过不少零活,在申请加入公路巡警队遭拒绝后,他得到一个机会进了加州公路局。他喜欢上了开车兜风,并将自己的车打扮成公路巡警的样子。他非常喜欢让女大学生搭便车——得益于新开设的大学分校,圣克鲁斯地区到处都是漂亮女孩。 身高210cm的埃德蒙被他的警察朋友称为"大艾德"(Big Ed) 杀念横生,屡次作案 早在埃德蒙出狱两个星期的时候,他发现竟然完全没有警察关注他。他不敢相信这样的事实,甚至打电话给警队,询问自己是否需要报告自己的行踪。接电话的警官只是撂下一句:"我们很忙"。 无人监管的埃德蒙逐渐变的无法控制,每当在家中受到自己母亲的羞辱和歧视后,他就会开着自己的"警车",在公路上寻找那些试图搭便车的漂亮女大学生。当然,他并不是要去与她们约会,埃德蒙将女孩骗上车以后,将她们杀害,并残忍分尸。 埃德蒙十分喜欢"玩弄"尸体,他曾将一位女孩的脑袋,将其掩埋在后院,脸朝上,令其双眼对准母亲克拉奈尔的卧室窗户——因为母亲命令他"抬头望着她"。 在5人遇害后, "公路女大学生杀手"也成为了圣克鲁斯地区的噩梦。在校学生受到警告,不得搭乘陌生人的车辆——尤其是校外人员的车辆,人们认为校园内是安全的。但埃德蒙并不担心:他有一张从母亲那里拿到的学校通行证。 弑母,复仇 埃德蒙的杀戮行为不断升级,他甚至想过对整条街的人大开杀戒。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有了一个更妙的主意。他意识到这是自己一直都想做的事情——耶稣受难日这一天,埃德蒙将恶魔之手伸向了熟睡的母亲。 埃德蒙的母亲 他用羊角锤将母亲敲死,割下头颅,强奸了无头尸体。他随后灵机一动,割下她的喉管,塞进了厨房的污物碾碎器。他后来告诉警方:"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埋怨我,对我又是叫又是吼,只有这样才解气"可是当他打开开关时,机器卡住了,血淋淋的喉管最后甩到了他身上。"她断了气以后仍然不停止埋怨我。她怎么就不能把嘴闭上!" 第二天埃德蒙逃离了案发现场,他漫无目的地开着车,收听广播,期望会成为大名人,可是广播里并没有出现他的名字。睡眠不足所导致的一阵阵眩晕和疲倦,加上对自己的壮举未能造成重大影响深感失望。几天后,他把车子停靠在路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旁,给圣克鲁斯警察局打电话自首。 警方无法相信,他们的伙伴"大埃德"就是他们寻觅多时的连环杀手。埃德蒙准确地描述出六起对女大学生犯下的谋杀案,还有最后一次对母亲和她的朋友所作的案。"我可以带你们去找出尸块。"随后,他很耐心地等待当地警察前来逮捕他。 1973年11月8日,埃德蒙被判犯有八次一级谋杀罪,获终生监禁。当法官问及他认为什么样的刑罚适合自己时,埃德蒙的回答是:"折磨至死。" 天才还是魔鬼? 埃德蒙并不是一个笨人,相反,他的智商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可是由于身材庞大,埃德蒙得到的只有排斥和歧视。本应为他提供温暖和安慰的家庭也完全起到了反作用:母亲长期的区别待遇和歧视让埃德蒙对于支配和尊重的欲望越来越强。 对于埃德蒙来,他追求的性幻想并非是强奸,也并非是折磨,而是支配和拥有:他从不在受害者活着的时候肢解他们,相反,他通过摆弄她们的尸体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只有这样,他才会真正"拥有"她们。 "她们活着时都疏远我,都不愿与我分享,"埃德蒙在法庭上做供词时解释说,"我试图要建立某种联系。我在杀害她们时,头脑里一片空白,一心想着她们将属于我。" 而埃德蒙对于成为一名警察的渴望也是他支配欲的一种体现,他时常光顾那些众所周知是警察出入的酒吧餐厅,并设法与他们攀谈。这使得他有一种圈内人的感觉,有一种体会到警察权力的兴奋感。而这也帮助他多次逃离了警方的侦查。 从另一层次上看,埃德蒙的幻想就是摆脱他那位主宰一切的、虐待成性的母亲,而作为杀人犯,他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可以置于这一背景之下加以分析。他并非天生残暴,饱受折磨的他曾经多次在深更半夜手拿锤子踮着脚潜入母亲的卧室,幻想着用锤子猛击她的颅骨,但是在真正有胆量正视他实际想做的事情以前,他至少制造了6起杀人案。 埃德蒙堕落为杀人犯的整个进程可以被视为对其亲爱的老妈实施报复的一种努力。当他终于一步步进展到最后一幕时,整出戏也就演完了。 埃德蒙在被捕后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是一名猎手,而她们只不过是我的猎物罢了。 附注: 1.美国最高法院于1972年对死刑制度进行了重大修订,部分地区暂停使用死刑,加州于1974年1月1号起恢复死刑制度。 2.于埃德蒙同一时期,圣克鲁兹地区还出现了另一个连环杀手赫伯特?姆林(Herbert Mullin)——两人曾在某段时期关押在相邻牢舍中。而在此前三年,该地区一个名为约翰?弗雷泽(John Frazier)的杀手曾犯下多宗谋杀案。由此,圣克鲁兹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世界杀手之都"。 3.2007年埃德蒙申请假释被驳回,其下一次假释听证会将于2012年举行。 原文地址:http://www.guokr.com/article/18318/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