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经及时恰当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功能,少数病人可遗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那么骨折的主要症状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本站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骨折的定义、原因及种类 由于外伤等暴力因素,破坏了骨的连续性或完整性称为外伤性骨折。 其原因是直接暴力(受暴力直接打击发生的骨折,如交通事故引起的骨折多属此类);间接暴力(如从高处跌下,足先着地,引起的脊椎骨折);肌肉拉力(如骤然跪倒时,发生的髌骨骨折,投掷物体不当时引起的肱骨骨折。) 骨折一般分为闭合性骨折和开放性骨折两种类型。骨折处没有皮肤或粘膜破裂,骨折断端与外界不相通称为闭合性骨折。骨折处有皮肤或粘膜破裂,与外界相通称为开放性骨折。 根据骨折的程度又可分为:骨质完全断裂称为完全骨折,骨质未完全断裂称为不完全骨折。 (二)骨折的主要症状 1、疼痛剧烈,尤在骨折处有明显压痛。 2、肿胀。骨折断端可刺伤周围神经、血管、软组织及骨髓腔内出血,造成局部血肿。 3、骨折局部畸形。造成受伤部位的形状改变,如肢体短缩、成角、旋转等。 4、骨摩擦音。骨折断端互相磨擦所发生的声音,但不要为了听骨摩擦音而去反复移动骨折断端。 5、功能障碍。骨折后原有的运动功能受到影响甚至完全丧失。 (三)骨折固定的目的 避免骨折断端刺伤皮肤、血管和神经。固定肢体使伤员安静以减轻疼痛,便于运送,避免在搬运与运送中增加受伤者的痛苦。 (四)骨折临时固定注意事项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再包扎,最后再固定骨折部位。 2、对于大腿、小腿和脊住骨折,应就地固定,不要随便移动伤员。 3、骨折固定的目的,只是限制肢体活动,不要试图整复。如患肢过度畸形不便固定时,可依伤肢长轴方向稍加牵引和矫正,然后进行固定。 4、对四肢骨折断端固定时,先固定骨折上端,后固定骨折下端。若固定顺序颠倒,可导致断端再度错位。 5、固定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等柔软物品垫好,尤其骨突出部和夹板两头更要垫好。 6、夹板要扶托整个伤肢,将骨干的上、下两个关节固定住。绷带和三角巾不要直接绑在骨折处。 7、固定四肢时应露出指(趾),随时观察血循环,如有苍白青紫、发冷、麻木等情况,立即松开重新固定。 8、肢体固定时,上肢屈肘,下肢伸直。 9、开放性骨折禁用水冲,不涂药物,保持伤口清洁。外露的断骨严禁送回伤口内,避免增加污染和刺伤血管、神经。 10、疼痛严重者,可服用止痛剂和镇静剂。固定后迅速送往医院。 以上就是对骨折的主要症状的介绍,如果你对常见的骨折固定方法有哪些等有关常见急救方法方面的知识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本站骨折固定方法安全常识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