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7月17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七十条,分别为总则、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一是合理界定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明确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二是明确风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三是规范合作机构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办法》提出加强限额管理和集中度管理等要求。四是强化消费者保护。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对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商业银行提交互联网贷款业务情况报告、自评估、重大事项报告等提出监管要求。 央行: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 8月3日,央行召开2020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会议要求,2020年下半年,人民银行系统要坚持总量适度、合理增长,着力稳企业保就业,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快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其中,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切实抓好已出台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政策落实见效。二是守住底线,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三是坚定不移推动金融业稳妥有序开放。四是不断深化金融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五是继续做好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 银保监会:优化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 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證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 7月24日,证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和财政部,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备案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 《备案规定》共23条,主要规定了备案机构、备案业务范围、备案时点和备案程序等内容,并另附证券服务机构备案表格。为方便证券服务机构备案,证监会开发了有关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待系统上线后,证券服务机构可通过该系统报送电子备案材料。同时,证监会也将通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形式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在备案中的程序规范、常见问题等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