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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个人所得的税收现状和改革方向


  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与现行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定义及作用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作为其重要税种,不仅与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面起到了尤其重要的作用。
  (二)个人所得税税收模式的分析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模式是分类税制。分类税制,是将个人的全部所得按应税项目分类,对各项所得分项课征所得税。其特点是对不同性质的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分项确定适用税率,分项计算税款和进行征收的办法。
  (三)国家个税的政策解读
  1.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背景和必要性。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采用分类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过多,低档税率的级距较短,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等。
  2.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意义。最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大幅度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纳税负担,适当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结构与阻碍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是我国经济总量和国民财富增长最快的时期,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均走在世界前列,其中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个人所得税的金额和数量也在飞速发展,在社会调节中的作用也变得不可或缺。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障碍,需要及时的找到解决障碍的对策以使之更好的发展。
  (一)个税结构
  1.个人所得税结构
  我们根据收入的多少可以划分不同的社会群体。而不同社会群体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也很大。2016年不同社会群体所占个人所得税的比例为:工薪阶层69.19%;富人5.38%;中层白领23.69%;底层穷人1.74%。现实表明,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差距上并不很成功
  2.个税征收中面临的问题
  (1)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在30%以上,美国早在1994年就达到了43.16%的水平,而发展中国家的个税比重平均也在15%左右。但中国到2009年这一比重才达到6.64%,相较以上国际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
  (2)征管制度有待健全,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在所有税种中,个税纳税人数最多,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保证。目前,我国个税征纳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这种税收方式漏洞较大,中国九级税率档次中只有前四个税率档次实际普遍使用,后五个税率只为不足10%的高收入者设置,最高税率45%基本上形同虚设。
  (3)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逐步减弱。在我国,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税收的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在缩小。
  (二)阻碍个税征收的原因分析
  1.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及社会评价体系的偏差。"纳税光荣"还仅停留在口头上。相当多的人,当自己的纯所得在免税范围内时高唱"纳税光荣",一旦应缴纳税款时,心里总不高兴,于是就使出浑身解数逃税。越是高收入者逃税的越多。
  2.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不足。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由于税务机关只注重税款的查补而轻于处罚,致使许多人认为偷逃税即便被查处了也有利可图。
  三、个税改革的方向和途径
  (一)政府层面和个人层面分析
  1.政府完善个税改革的政策。在经济体制转轨后期,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指导下,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格局产生重大变化,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不合理性进一步加剧。为缓和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合理性,西方国家主要运用个人所得税予以调节,政府积极调控收入分配。
  (1)完善税前扣除制度。为了公平税负,税收的"支付能力"原则要求按纳税人的支付能力在税前作必要的扣除。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税前扣除,以适应社会物价指数的适时变化。首先,建立完备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制度,直接对低收入阶层的应税所得给予多种必要的扣除,例如抚养扣除、高龄纳税人医疗费用、社会保险费扣除;其次,建立适应各地个人收入和生活情况的税前扣除标准,缓解地区间个人收入差距的矛盾。
  (2)确立以家庭和个人为对象的纳税申报主体。目前,我国以个人为纳税申报主体,西方发达国家的纳税申报主体呈多样化,可以是个人,可以是家庭,甚至夫妇可分别申报,较多以家庭为纳税申报的主体或单位。
  (3)建立双向申报制度。为加强对個人所得税纳税收入的有效监控,现代个人所得税制一般实行双向申报,即纳税人既自行申报,又向纳税人支付收入单位申报。纳税人既应在取得单项收入时申报,也应在年终时汇总申报。
  2.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是世界各国都比较重视的事情。就我国的情况而言,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纳税都由企业代劳的,而与普通老百姓的关系不大。没有纳税的机会,自然也就很难养成纳税意识
  (二)个税改革的启示与反思
  1.不足方面:前路漫漫、任重道远
  个税政策尚需进一步完善:个税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征管技术和管理体制与之配套。比如说,如果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征管上要求比较高,要求全部纳税人都要向税务局申报纳税,税务局也要核实每个人的具体情况。
  2.积极因素:前景光明、值得期待
  (1)从社会个人来说:个税改革在减税方面的效果,对中等收入者的益处更大。改革后或将使大部分工薪族适用最低的一级或两级税率,同时符合最高税率的高收入者数量也会增加。伴随着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得到了增长。同时也带动了新一轮的经济消费,对拜托由经济危机带来的消费低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从政府层面来说: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所获取的各项所得为课税对象,只要有所得就可以课税,税基广阔,因此个人所得税便成为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因此,积极寻求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不论是对政府还是个人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当然在其制定过程中应遵循着公平的原则,不能只偏重一方,寻求双赢才是最终的目标。
  (三)完善措施与建议
  1.调整税率结构,公平税负。税率模式的选择,不仅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且关系到政府的一些政策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因此,应根据全球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趋向和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结合税收模式的改革科学地设计个人所得税率。
  2.合理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扣除。税前扣除应进一步规范。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完善扣除额应有利于低收入阶层,将其排除在纳税人行列之外,并减少高收入者偷漏税的漏洞。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个税改革政策的研究,分析了个税改革的出台背景与重要意义,并结合各种文献资料和调查中出现的问题分析了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法。阐明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其效应无论从政府层面还是个人层面来讲,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明显的。尽管现阶段人民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仍颇有微言, 但有改革的过程是逐步的,其不同阶段带来的作用都是积极的。
  相信经历过改革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可以成为调节收入分配与增加财政收入并重的有力财政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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