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监护人: 您的被监护人xxx于2020年x月x日辍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第11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规定。 请您在接到劝学通知书_7_日内,送监护人_ 到复学,或在现居住地(联系人 )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否则,将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和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此通知书一式三份,乡镇人民政府、学校、监护人各一份。 乡人民政府(盖章) 监护人签字: 2020年_9__月 _20日 年___月 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