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01: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中,中国经过拨乱反正,已经向法治社会迈进,并且形成了初步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但是,仍然存在相当数量的冤假错案。 02:
上层领导的权利干预,人们常说简政放权,但其实权利依然很集中,甚至可能被乱用,那么,恶意的干预,即领导层出于个别人的私利或部分人的私利而干预个案。这种干预直接表现为以权力左右司法,形成冤假错案具有必然性。 03:
在我国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都不完备的情况下,有些人因利益纠纷而利用司法机关的权力加害于对方,而司法机关中的个别人则为自己谋取私人利益,利用公权力达到个人非法目的。 04:
因此,中国目前的法制环境虽然不断在完善,但是,总体情况是不容乐观的,所以,基于以上的原因,还是有很多冤假错案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