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化妆品因为一段15秒的广告被舆论讨伐。这段广告不断地重复着"我们恨化学"这句话,甚至直接用这五个大字占满屏幕。这引起了《结构化学基础》的作者、北大教授周公度的注意。11月19日,网友爆料周公度递交声明要状告CCTV-8。(11月21日观察者网) "我们恨化学",这个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广告,先后登上广受青少年欢迎的湖南卫视,以及汇聚了最广泛家庭观众群的专业电视剧频道——央视八套。鉴于这两大媒体平台有着超高的收视率和庞大的青少年收视群体,不由得让我们对该广告的不良影响担忧。 依笔者看来,"我们恨化学"的电视广告,有三点不妥之处: 第一,广告法中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广告反复强调"我们恨化学",显然违背了这一条款。如此洗脑,无疑给收视者带来该化妆品不含化学成分、纯天然的错觉。但实际上,没有化妆品可以不含化学成分,这是伪概念,这样的炒作涉嫌欺诈、误导消费者。 第二,该广告会影响青少年对化学这一学科的看法,认为化学是有害的。如此,轻则影响他们的学习成绩,重则影响他们对化学乃至对社会常识的认知。 第三,这是赤裸裸的学科歧视。毋庸置疑,这是一则没有任何科学素养的广告,湖南卫视和央视八套的超高收视率,以及对于青少年群体的覆盖,恰恰给了反科学的学科歧视——"我们恨化学"这个认识误区以快速传播的机会。 北大教授周公度的做法颇具社会公益意识,也捍卫了化学学科的尊严。同时,我们也该质问,广告的设计者可曾想到过广告的公共影响力?央视又怎能让这样反科学、反常识、带有学科歧视的广告通过审核、顺利播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