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式联运合同中,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实际承运人是相互分离的,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是多式联运经营人而非实际承运人。那么,多式联运合同承运人数要求是多少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多式联运合同承运人数要求: 联运合同的承运人必须为两人以上,若仅为一人,则不为联运。联运合同的承运人虽为两人以上,但联运合同只是一个合同,而不是数个运输合同的组合。 多式联运合同与相继运输有以下区别: 1、多式联运合同最主要的特征是运输方式的多样式,即同一个合同的履行,有可能运用海上运输方式、陆上运输方式或者航空运输方式等;而相继运输中,只有一种运输方式。 2、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制度不一样。在多式联运中,不管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其他承运人如何约定,都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任;在相继运输中,首要原则是由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但如果明确知道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则由该区段的承运人与订立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3、在多式联运中,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因发生区段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例如如果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陆上运输区段,则适用铁路运输法的规定;如果发生在航空运输区段,则适用民用航空法的规定。而在相继运输中,由于运输方式是单一的,所以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适用法律是单一的。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多式联运合同承运人数要求是多少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基础服务维权,货物运输方式及违约维权方法及生活服务维权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本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