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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代驾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责任探微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升,私家车的数量也有了显著的增加。再加之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酒驾处罚力度的不断加大,使得代驾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行业。但是,代驾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系列问题,作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机动车代驾;交通事故;法律责任
  在代驾过程中,代驾人和被代驾人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因此,一旦出现问题,则由谁承担法律责任就成为了非常严重的问题。目前,我国的理论界对此并没有一致的论断,因此在实务界也存在着较多的争论。现今代驾行业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责任主體的认定以及代驾合同性质的确定。
  一、机动车代驾工作中法律关系的分析
  分析代驾的字面意思可以知道,其本质就是车辆的所有者或者是管理者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自主驾驶车辆,需要请人临时代为驾驶车辆。由概括的角度我们可以发现,代驾可以分成有偿代驾和无偿代驾两种类型。但是,有偿代驾也可以分成雇佣合同说、承揽合同说、委托合同说以及新型的无名合同说几类。作者认为,有偿代驾的具体法律关系应当是合同承揽关系。第一,结合我国雇佣合同的有关规定,受雇的一方必须是个人,可是在有偿代驾环节,代驾公司的存在便违背了雇佣合同的标准。尤其是在个体司机提供代驾时,代驾人一般只是将被代驾人送到固定的地点,在这一期间,车辆以及行驶路线都不在被代驾人的掌控中,因此对于雇佣关系中,代驾人的完成情况无法进行很好评估。第二,代驾的委托合同大多数都是有具体的合同模型的,委托合同的关键是委托行为本身,并非因委托而导致的法律后果。代驾的最关键工作内容就是由代驾人将被代驾人送到目的地。而从这一角度来看,将代驾法律关系归属为承揽合同中也是比较科学的。
  二、无偿代驾的法律关系归属
  无偿代驾通常出现于各种社会关系人群间,现今在司法实务界,通常会将无偿代驾定义成义务帮工的特点,也就是将无偿代驾的性质定义为无偿帮助。而我们做出这样的界定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代驾人对于车辆是无偿使用的,也就是帮助工人无偿的提供劳务,因此做出这样的界定无法很好的反映出无偿代驾的鲜明特征。其主要原因位:义务帮工不仅具备无偿帮工的特征,而且需要在被帮者的指示下完成相应的工作,但是在整个无偿代驾的过程中,被代驾人完全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无需受到被代驾人的监督,因此,无偿代驾和义务帮工间还是存在较大差异的。
  三、对于机动车代驾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知
  (一)实务界对于代驾交通主体的认识
  现今,司法实务界在对代驾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进行认定时一般会使用如下两种方式:首先,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于代驾人的操作才出现了交通事故,因此,代驾人必须有证据表明被代驾人存在过错,否则的话代驾人就应当是责任主体。其次,在对代价的法律责任进行认定时,车辆所有者对于车辆的运行过程已经失去了支配权。不仅如此,在代驾法律关系中,被代驾人一直都是拥有运行利益的。结合这样的实际情况,可以得出涉及代驾的交通事故无法使用第49条条文的结论。
  (二)理论界对于代驾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
  在理论界,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进行认定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正义,比较主流的两种观点为:①驾驶人的行为并非我国民法上规定的劳务行为;②将运行支配作为切入点来看,虽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的所有者没有驾驶车辆,可是所有者依然拥有一定的运行支配能力,而且所有者决定了车辆最终的目的地。而将运行利益作为切入点可以发现,驾驶人驾驶车辆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将被代驾人送回到目的地,虽然这是一种有偿服务,但是我们也必须正确认识到这种目的利益的影响。而结合上述这些观点,在代驾过程中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则不能简单的将代驾方或者是被代驾方简单的认定为责任主体。通过上面的实务和理论分析我们也可以发现,在代驾期间,出现法律责任认定不一致的情况是十分频繁的,因此对于这一问题有必要展开深入的讨论。
  四、机动车代驾适用的法律分析
  结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10条内容,承揽工作者在进行指定工作时,如果对自己或者是他人产生了损害,则定做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定做人本身也有一定的过失。被代驾人在定立合同期间也可能在指示、选任方面存在一定的过失,选任方面的过失具体是指订立合同前没有对被代驾人的驾驶资格和驾驶能力进行严格的审查,此时定做人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五、结语
  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使我国的代驾行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进步,但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依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鉴于代驾这一行业的特殊性,在代驾过程中出现各类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比较高,因此如何对这些事故进行科学的认定和处理就成为了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本文分析了现今机动车代驾交通事故中各项法律责任的具体认定办法,并指明了责任认定过程中所使用的具体法律依据,希望能够使我国的代驾行业能够实现稳定良性发展,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
  参考文献:
  [1]张艳.机动车代驾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主体认定分析[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6,2924:111-113.
  [2]柯春艳.马小花.机动车代驾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探析[J].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502:93-97.
  [3]王鲁丹.机动车代驾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分析[J].科技视界,2017,09:266.
  [4]杨立新.王毅纯.机动车代驾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研究[J].法学论坛,2015,3004:84-93.
  [5]刘丽.机动车代驾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研究[J].经济师,2016,08: 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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