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的 要求,现将我乡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我乡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 一是 对 本 乡 辖区内开展全覆盖 摸排 , 加大对 涉黑涉恶线索 的收集, 掌握本辖区内的人员动态和社会治安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盯控,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打消顾虑,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的摸排调查、取证,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紧盯不放,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一律面对面了解,确保件件有回应。 2018年以来无群众举报线索,未收到 上级交办督办线索 。 二是 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通过主动出击宣传、借势借力、突出特色宣传,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影响力 。 在微信、 QQ等网络平台,在村(社区)活动阵地、公路沿线张贴涉黑涉恶举报公告,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截止 11月底,共在辖区范围内悬挂横幅15条,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12个,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三是 与纪检监察机关 的 衔接配合,落实 "一案三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 我乡 纪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 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 与 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 "保护伞" 的 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 同派出所 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 "保护伞"案件。 截止 11月底无此类情况发生。 四是 加强与组织部门衔接配合, 集中力量 整治 "村霸"、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 。 一方面严格审查村(社区) "两委干部",坚决严肃处理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 对现任的村(社区)支委委员 0人,村委(社区居委)委员0人进行严格审查,广泛收集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群众的意见,鼓励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过广泛走访调查取证,听取民意,暂无村(社区)"两委干部"涉黑涉恶,也没有收到任何群众的不良反映和举报。另一方面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加强整顿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措施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同时我乡成立乡领导干部包干制度,乡领导班子分片包村,每个村配备相应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督促、指导村上完成日常工作。截止11月底我乡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XXX村党支部已全面完成整改。 五是 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重大案件依法查处打击。 严格执行 "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 截止 11月底我乡无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发生。 (二)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尚未建立健全的正面激励机制,还不能很好地调动乡、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二是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资料积累不能 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 ( 三 ) 下一步工作 打算 一是 强化工作保障 , 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 。 乡党委、政府将 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 村 ( 社区 )、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 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 乡属 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二是 开展 文 件资料收集整理自查自纠 , 及时查漏补缺 。 乡、村(社区)将及时 梳理总结本地本部门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梳理 形成 辖区范围内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资料清单 ,全面反映好工作开展情况;将 辖区内 形成的工作机制,拟制的工作方案、制定的规章制度、下发的工作文件、编印的工作简报 、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宣传报道等相关文档资料汇编成册 , 及时完成资料收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