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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和建议


  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国家经济飞速发展,在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和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下,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显著增加,项目建设领域不断扩大。这些资金的注入,对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随着投入不断增加,农村项目管理要求越来越严,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大,保证项目的效益成为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因素。但乡镇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农村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了一些系列问题不断发生和反复出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县级层面:
  1.管理权责不明。乡镇项目建设按照资金来源部门归口管理,多以发文单位为主管部门,如交通局发文批准的项目,主管部门则为交通局,发文为多部门的,以牵头部门为主管部门,其余部门配合实施。但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职能交叉,相互沟通不畅,管理权责不明,资金都往一处投、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2.项目监管乏力。一些部门只重视乡镇本级实施项目的管理,轻视对村级项目的监管,对下达的项目,基本上都将乡镇作为主体主责部门,由乡镇负责组织村级实施。有些项目甚至按照项目所在地划分,所在地乡镇只是挂了一个项目业主的名称,在该项目中的作用仅仅是资金支付的时候签个字,走走过程。这种情况下,乡镇对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程序一概不知,若因项目质量方面引起的群众纠纷,有些部门不但不引起高度重视,反而让项目业主出面解决,引起诸多的矛盾,这些项目在乡镇笼统称为"带帽子"项目。
  乡村级层面:
  1.管理经验欠缺。乡镇整体项目管理水平较低,目前乡镇人员紧缺,编制长期空缺或者被县级部门抽调,从事项目管理的大多是没有项目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而且不是专门负责项目管理一事,多数是身兼数职,对项目管理缺少系统性的知识。在签订项目合同方面,多数中高山地区的乡镇,没有统一规范的合同样本,大多是从互联网上下载使用。
  2.缺乏长效监督机制。村级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多为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实际上也是普通群众,缺少工程管理知识和经验,对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程序知之甚少,相关知识积累不够,造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缺位,监管不到位,监督止于表面、流于形式。这种情况在平坝乡镇还不是很明显,平坝乡镇的群众见识广,村组干部各方面经验都较为丰富,但在中高山乡镇尤为突出。
  3."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突出。近年来,在农村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投入较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但是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乡村两级缺乏运营维护资金,乡村"管理者"身份缺失,对建设的道路、水利、桥梁、文化场所等基础设施缺少可持续服务。有的基础设施老化,损坏严重,"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突出。
  4.重眼前轻长远。一些乡村受当时建设理念、项目、资金等因素制约,规划不够合理,加之后续建设未及时跟进,基础设施配套比较滞后,已无法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有的对乡村对项目建设缺乏全面深刻准确的把握,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强,增加了农民负担。个别乡村对农村项目建设认识存在偏差,认为任务就完成了,对于项目产生的效益、后续提升、基础配套等方面重视不够。
  二、对策与建议
  (一)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大县级部门监管力度。在厘清各部门权责的同时,要充分考虑乡镇人、财、力不足的问题,县级业务部门承担对乡镇实施的相关项目的业务指导,牵头对乡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进行会审和指导,而不是只管下文件不管业务技术指导。要高度重视和发挥好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对违反政府投资管理相关制度的项目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严肃处理。
  (二)明确一个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即围绕打造村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这一目标,坚持着眼长远、科学规划,设计时要综合考虑乡镇所处地理位置、乡情村情、乡村特点、经济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确保符合农村实际。要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提高农村项目建设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
  (三)加强对乡镇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针对乡镇项目建设特点及存在的实际问题,健全完善乡镇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乡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建设、实施、结算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严格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建设项目新增债务审核、预警、通报机制,坚决制止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增强项目实施环节的风险防范。
  (四)分类整建,广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财政支持一点、村里自筹一点、群众投劳一点、社会捐献一点"融资方法,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农村项目建设与管理中的资金难题。丰富与企业合作方式,鼓励本地有能力的企业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尽可能借助企业的力量为农村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五)针对农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误区和不规范行为,上级相关部门应积极聘请和组织工程项目管理专家、地方专业技术骨干人才,面向乡村两级干部及相关人员集中开展培训讲座,强化对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普及,满足乡镇工程建设需求。此外,应重点加强对合同法的讲解,合同管理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按照标准下发执行,以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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