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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社会企业建立养老社区的构想


  摘要:人口老龄化是全世界各个国家普遍面临的严峻考验,也是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的话题,而基于社区的养老模式得到了大部分学者的认同和支持。本文基于养老社区的建设,提出通过政府招标形式招募从事老年事业的民间组织进行养老社区建设,逐步将民间组织发展成为社会企业的构想。
  关键词:民间组织;社会企业;养老社区;构想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我国从2000年开始已进入老年化社会且近年来老龄化趋势加剧,预计2020年老龄化比例会达到12.8%。[1]加之近年来生育率降低、人口流动加快,我国家庭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多子女"的家庭结构模式,趋向于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家庭空巢化、单亲家庭、再婚家庭扩大化的特点,出现老年人情感缺失子女经济负担过大等普遍的社会问题,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养老模式和观念的转变刻不容缓。
  现今大多数研究只提出了养老模式理论形式,而在实际运作方面的深入研究较少。在此背景下通过对于社区养老模式理论研究以及英国和我国成功社会企业的发展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老年事业发展实际提出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发展民间组织为社会企业进行养老社区建设的构想。
  (二)概念界定
  1、社区养老:有别于家庭养老,但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同时社区养老模式在完善了资金和人员素质等外部问题之后,无论是从政府财政支出角度还是老年人思想角度以及子女赡养角度都是符合中国现实的。
  2、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总称。
  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4、社会企业[2]:社会企业的建立和发展运营不是以企业的盈利为趋向,而是旨在解决某一社会问题而创办的,它的盈利有一部分用于维持其企业的自身发展,而另外的一大部分则又会通过某些渠道回归其他社会服务。本文所指的社会企业界定标准为其产出最终回归到社会价值用于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解决老龄化的社会问题。
  二、英国养老市场中的社会企业成功经验
  由于社区养老的广泛应用,探索适合社区养老建设的企业模式,是目前社会关注的焦点。英国是社会企业的发源地,其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四个群体: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儿童及其家庭,其中针对老年人的社会服务所占的比重是最大的。
  (一)完善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
  英国的养老服务有着完善的法律和标准体系支撑,英国有专门负责评估、监督和管理养老服务机构的组织。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和社会服务需求,英国政府不断完善和出台相关的法律《国民健康服务法》、《国民保健法》、《全民健康与社区照顾法案》、《国家老年服务框架》等,同时,还有《国家黄金标准框架》这样的详细、具体的标准体系来确保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
  (二)"以人為本"的建设与服务理念
  英国的养老机构规模都不大,这些养老机构都秉承"以人为本"的原则,尽可能满足入住老人的需要。安全、卫生,并配备有专业化的设备。其中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很高,会根据每位入住老人的家庭、身体状况以及兴趣爱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三)充分发挥民营和志愿组织的力量
  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是英国养老服务的主要特点,政府开始从直接的服务供给者中退出来,鼓励民营和慈善组织发展养老服务,政府更多的是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和购买服务。
  (四)注重社区照护服务的发展
  英国政府在1990年颁布实施了《国民健康服务和社区照顾法》,开始了依托社区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把长期在医院接受护理的老人转移到社区进行照护,由医院护理转为社区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医疗健康服务的压力。
  三、社会企业建设社区的构想
  通过前文对于我国社会企业的研究分析,目前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并不多见,但是在查阅大量文献之后发现我国成熟的民间组织是最具有发展成为社会企业潜力的非营利组织形式,在中国民间组织如基金会拥有很高的社会影响力并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和信任,借此提出借由民间组织牵头建设社区养老模式的构想模型。民间组织主要由从事老年事业方面研究的专家学者,从事老年公益服务的社会团体以及设置老年人专项基金的基金会组织等与老年事业相关的非营利性组织。
  (一)政府购买民间组织养老服务
  政府将其应该进行的养老服务,通过招标的形式交给民间组织来完成,将民间组织的社会企业形式界定为参与商业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政府将养老方面的管理职能下放给民间组织,让其通过制定行业规范进行自律管理,政府从旁进行监督。这种政府购买形式减轻了关于老年人口的各项财政支出,由民间组织设置专项资金对生活贫困无经济来源的孤寡老人进行帮扶实现其社会公益价值。
  (二)民间组织招募商业企业
  各地民间组织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和经济实力通过新增老年社区或增设老年服务中心的方式进行养老社区建设。但是民间组织并不进行实际的服务实践,而是通过招募商业企业的方式招投标将各种老年服务外包。实际上在这种养老社区建设的情况下商业企业并不具有明显的社会企业功能,但是随着企业家精神的不断宣传和培训,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社会将赋予其参与公益活动的性质。
  民间组织的主要功能是进行战略规划,对于养老社区的运行在宏观层面进行把控,牵头寻找具有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社会企业进行合作,帮助提升养老社区的服务品质,打造示范性的养老社区。利用其社会公信力向公众实力社区养老正面形象,呼吁社会各界对于老年人需求的重视以及加深其对于社会企业价值的理解与支持。
  民间组织进行行业规范的制定,交由各高校、法律机构结合专业知识和调研成果制定养老社区建设的行业服务标准和法律规范,以及监督体制,通过行业自律管理和政府监督体制解决社会企业将要面临的问题,并结合变化特点不断修改完善
  (三)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各老年产业相关企业经由社区联合共同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细致的服务,形成规模化的产业链,不同于一个企业管理一个社区,蛋糕做得太大容易产生某些环节的缺失。由专业的企业做其擅长的领域是社区建设的初衷,由此使得在区域内的社区服务更快的形成标准,便于在大范围内的推广,且同类型企业间相互竞争相互促进。
  通过"社会嵌入理论"设计精神需要服务。老年人因身体机能下降与社会身份的转变,逐渐进入弱社会交往以及弱社会关系阶段,急需满足老年人再社会化的需求和权利。
  老年活动中心的设立尊重鼓励老年人学习开发新的興趣爱好,参与技能培训,重新获得社会效用。针对文娱类活动聘请专业老师,帮助老年人组成类似文工团形式的表演队,定期联系相关单位参与文艺演出,将演出费用的一大部分用于给老年人发工资,剩下的部分维持正常运营和捐献慈善机构;对于经济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技能培训,如进行手工技能培训,全部产品都由社区购买,给予老年人计件工资,根据地区特色开展不同形式的户外活动,类似温泉会馆、避暑山庄等形式。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社区养老模式现状的调查分析发现社会企业运作的可能,进而参考英国成功的社会企业发展经验,提出在我国依托社会企业建设养老社区的构想模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民间组织招募商业企业的形式,将民间组织和商业企业经营模式发展为社会企业的性质,将养老社区的各项服务承包给不同的企业,便于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改善其他养老模式带来的服务问题。
  参考文献:
  [1]《2016-2022年中国养老产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
  [2]牛永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企业运营模式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
  [3]穆光宗.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1(2):31-38
  [4]王承慧.美国社区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启示.现代城市研究,2012(8):35-44
  [5]陶金珏.社会企业视角下的社区养老问题研究.金田,2013(10)
  [6]陈兆颖.英国社会企业参与社区照顾养老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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