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对于此次因办理单位工作,而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行为,我感到深深的愧疚与懊恼。面对错误,我感到十分悔恨。县委、县政府三令五申,一再强调,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我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但作为脱贫攻坚责任组组长没有担起应有的职责,导致县扶贫攻坚第一督查巡查组交办问题没有及时落实到位,并且脱离岗位,我深感自责。 这件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更重要的是我的擅自脱岗辜负了组织对我的期望,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潜在的负面影响。通过这件事情我真正领悟到了自己的缺陷和不足:纪律观念淡薄,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上还有懈怠的地方,思想认识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明白了因为做事不认真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是用任何方法都补偿不来的。 我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说明了我缺乏足够的纪律意识,缺乏一个使命感、责任感,当有单位事情要外出处理的时候,我本可以通过请假来避免问题的发生,可是我并没有这么做,以为都是公事不必再履行手续。这充分表明了我没有一个纪律观念,对于自身要求松懈。 现在,我对于自身错误感到非常后悔,我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认真纠查自身错误,反省问题,直至彻底改正错误,保证不再有此类事件的发生。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责任组长职责,一定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贫困家庭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对督导组发现的问题,我们一定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