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朋友圈火起来的时候,朋友圈也诞生了一波人:卖自己的私房美食!可是从2015年12月2日开始,这些私房美食外卖不是你想卖就能卖了!广西出台新规,朋友圈卖自制美食确属违法。朋友圈卖自制食品要办证! 从12月1日开始,广西食药监部门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开展现场核查,进而给店家们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明确规定: 网店微店家们,只能是销售方,不能是出品方了(生产+销售=违法) "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点家门,以后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热食、冷食、生食、糕点、自制饮品等)以及散装熟食销售。网络食品销售商,申请时应当提交销售食品的网站、网页或网店主页的截屏图,截屏图上应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 网上只能销售合法厂商生产的食品,或者初级农产品。因为根据新《食品安全法》,"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水果还是可以继续经营。 鸭脚煲、卤凤爪、小龙虾……如在微店网店售卖,确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