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日11时33分,有长春网友发帖称,2010年7月28日的时候,我在北京处了一个对象,我们感情特别好,当时年纪小,也总愿意弄一些自认为乐此不疲的浪漫事儿!那个时候,只要有时间,就在自己兜里的一块钱上面写上爱对方的话,我也不记得那些年到底花出去多少张一块钱,但是我记得,上面都有我们写下的文字,当时就是单纯的想,让更多人祝福我们,让我们的感情进入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但是因为距离的问题,我们在2013年11月10日和平分手了,我们各自回了老家。 男子收到昔日秀恩爱纸币 故意损坏人民币会受到什么处罚 最近我在长春开了一家超市,昨天有客人买东西付款的时候,忽然发现当年我们在北京用过的一块钱,是我的笔迹,还有我们名字的缩写,就是突然觉得太造化弄人,钱已经破旧了,就像我们曾经的感情,从昨天拿着这一块钱开始,我根本无法控制自己平静下来。我想这张钱经过这么多年,还能回到我的手里,而且跨越千里。哎,往事一幕幕。 在帖子中附有图片,是一张已显破旧的一元面值人民币。上面写有两组字母:YJL以及LZP,中间画了一个心形图案。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所禁止的,不仅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也影响了人民币的权威性。在人民币上写名字做记号属故意损坏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不同,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对故意毁损人民币牟取利益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尽在本安全网站公共安全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