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是一种动态的管理,传统的台帐管理模式使编制部门难以准确、及时、快速地掌握各部门的最新数据。机构编制部门应当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适应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利用现代网络、数据挖掘、知识工程等先进技术,实现智能化、精确化信息管理,推进基础数据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提高机构编制数据统计的效率和准确率,推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建立宏观监控系统,依托数据库的建设,为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职能转变、绩效评测提供决策支持,提升管理决策层次,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威海市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现状 2010年9月,中编办印发了《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年)》;2011年12月,省编办印发了《山东省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年)》,威海市各级编办按照两个"五年规划"要求,在原有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稳妥推进,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网络设施搭设齐全,良好基础提供有力保障。一方面,威海市已经建成了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和各行政村基础设施网络,为群众搭建了方便、快捷和稳定的网络服务,市民的网络应用水平逐步提高;另一方面,威海市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均已实现外网和政务专网接入,符合信息化建设的运转要求。优质的网络基础设施为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信息化建设需要比较大的财力、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参与支持。一直以来,市编委、编办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靠上抓,各项工作内容稳步推进。同时,编办主动协调政府办、财政局、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努力争取政策、资金以及技术方面的支持,保证了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三)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雏形。2010年编办体制改革以来,威海市各级编办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的新道路。在网站建设方面,截止2011年底前,威海市各级编办的网站全部开通运行;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方面,威海市4个县区均在2010年、2011年开始开发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了各自"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数据采集、测试运行等重要环节,并在日常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形成了各自信息化工作平台。 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难点问题 (一)部门与地方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难以同步。我们正处于信息化大发展的时代,信息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政府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也在不断做出调整、改进。与此同时,包括机构编制部门在内的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独立规划使用自己的信息资源,部门与地方政府难以同步发展,造成了诸如硬件建设、网络铺设、软件开发等工作配合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二)信息化建设存在"信息孤岛"问题。"信息孤岛"是指信息系统相互之间在功能上不关联互通、信息不共享互换以及信息与业务流程和应用相互脱节的现象。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不是某一个部门的问题。例如在"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中,人社部门的"工资管理系统"的数据本应可以共享到"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但是实际操作中发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的难度很大,这一方面是因为部门间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上有约束,另一方面是由于系统在开发设计之初,未考虑与其他系统的兼容、数据交换等实际问题。其他部门的信息相对编办是孤立的,同样,编办信息相对于其他部门也是如此。"信息孤岛"现象的存在,降低了部门有用信息的使用效率,造成了信息资源不同程度的浪费,有悖信息化建设的本义。 (三)信息化建设工作后期管理维护工作有待提高。信息化建设后期的管理维护,决定着系统的运营效率和使用效果。我们常常对于系统建设十分重视,却轻视了后期的管理、维护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维护资金不到位。一方面,系统运行是一个不断修正、不断改进升级的过程,通过后期研发,不断改善功能模块,推出更优版本;另一方面系统的运行需要硬件设备、电力支持以及人员维护。这两方面工作都需要资金作保障,而且这部分资金与前期设备投入、软件开发所需资金不同,后期的维护费用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高,资金不到位,管理维护工作很难开展。二是技术力量薄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知识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管理培训力度不够。管理培训的对象既包括信息系统的管理者,还包括系统的使用者,系统的使用者不但涉及到机构编制部门业务人员,未来还会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办事人员。目前,我们的培训工作没有做到及时、专业、到位,影响了各项工作在系统中深入展开。 三、四点建议 (一)提高专业化水平,保证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设备采购、网络搭设、软件开发、应用培训、运营维护方方面面的内容,需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作保障。建议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一支既掌握专业信息技术,又熟悉机构编制业务的工作队伍,全面推进和提高应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有效应用。 (二)增强保密观念,加强保密体系建设。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体系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必须保证涉密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对于涉密信息,首先,一定采取内网运行,建立防火墙防病毒等基本安全措施;其次,要建立完善数据存储与备份系统;第三,要配备专门人员对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维护,保证工作的连续与稳定。 (三)重视信息利用,避免出现"信息孤岛"。系统独立、信息独有,从工作保密角度讲是对的,但是一个"信息孤岛"不但会影响系统的利用率,甚至会影响系统的运行寿命。所以,要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从"我"做起,针对组织、人社、财政等业务联系紧密的部门,尽可能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办公,真正体现信息系统的价值。 (四)上级推行信息系统应统筹考虑先行先试地区的实际,避免重复建设。随着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按照机构编制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中央、省编办会不断推出更加科学化、标准化的信息系统,建议上级在开发设计信息系统工作中,尽可能的统筹考虑先行先试地区已建成的信息系统,程序能兼容的尽量兼容,数据能利用的尽量利用,努力避免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上的浪费。 作者单位:威海市编办 关键词:机构编制管理 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