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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专题艾瑞克森催眠故事琴键上的血迹


  某位医师有两位儿子与一位女儿。他决定大儿子亨利必须继承衣钵,成为一位医师。母亲却认为这儿子应该成为钢琴演奏家,因而规定他每天必须练琴四小时。由于父亲对此并无异议,亨利体会到自己必须以智取胜,设法逃过母亲的严格要求,遂将指甲啃咬到极为细致敏感的部分,弹钢琴时便在琴键上留下了斑斑血迹。未料,他的母亲竟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依然要他按照规定行事,完全无视于血迹的存在。亨利只好愈发啃咬他的指甲,只不过,再多的血迹也无法达到终止练琴的目的。他继续不断地啃咬指甲,却依旧每天必须练琴四小时,否则不准上学。他渴望去上学,因而不得不乖乖从命。稍后,他渴望继续上高中,于是每天练琴四小时。随后,为了继续上大学,也只好每天练琴不辍。
   大学毕业后,亨利的父亲强迫他进入医学院就读,但亨利却百般不情愿地遵守父命,千方百计令自己遭到退学的命运。未料,他那交友广阔的父亲却利用关系将他转入另一所医学院,不过他再次遭到退学。此时,亨利已有自己的主张,他决定攻读政治学,进而在医学院中公开作弊,刻意地违反校规,使他成为所有医学院拒收的黑名单。他的父亲只好带他来见我:"将他催眠,让他停止啃咬指甲。"
   当时,亨利已二十六岁了,他向我表示:"我想要研读政治学,但我的父亲却不再向我提供任何经济支援。"
   他随后在殡葬业找到了一份工作。他对这份工作恨之入骨,每天必须开着救护车上下班。我告诉他的父亲:"我会照顾你的儿子。我有一套进行心理治疗的方式。"
   那位父亲回答:"我不在乎你用何种方式进行心理治疗,只要你能让亨利的指甲长回原状。瞧他那些可怕的手指头,我怎么可能把他弄进任何医学院就读。"
  我对亨利说:"你对自己啃咬指甲的习惯作何感想?"
  亨利回答:"这是我自小发展出的模式。我不得不啃咬指甲,一定是我在睡觉时不知不觉养成的习惯,我也不想把指甲弄成这样。他们实在丑陋不堪!我根本不愿让美丽的女孩看见我手指的模样。"
   我说道:"亨利,你有十只手指头,对吧?我绝对相信九只手指头即可以供给你十只手指头所能提供的指甲来源。你应该可以让其中一只手指头自由生长,而专心啃咬另外九只手指甲。"
   亨利说道:"言之有理。"
   我继续表示:"事实上,你可以放过两只手指甲,而让其余八只手指甲满足你的口腹之欲。"
   亨利立即体会我话中的含义:"我知道你的伎俩。你将步步进逼,最后告诉我只需啃咬一个手指甲即可。真是该死,我竟然掉入了你的逻辑圈套中。"不多久,他的十只手指甲均恢复了正常。
   我随后对他说:"亨利,你的父亲不再给你提供经济支援,如今你必须自力更生。而你依旧每天练琴四小时!"
   他说道:"我热爱音乐,但憎恨钢琴。我真的非常热爱音乐。"
   我提醒他:"钢琴并非是唯一的乐器。如今,你已拥有二十二年弹奏乐器的扎实经验。"
   亨利接口:"我要买部电子琴。"
   他弹奏电子琴的技巧纯熟出色,随即不断受邀至婚礼与宴会中展现琴艺。靠着此一技之长,他半工半读地完成了法学院的课业。他的父亲对我感到大为光火。
   至于家中次子,这位父亲决定将他培育成基督教圣公会的牧师。未料,这位儿子却娶了一位犹太女子,并找到了一份推销二手车的工作。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以转卖二手车过活,而且娶了一位犹太女子!
   家中唯一的女儿也有其既定的任务,她应该成为一位护理人员。可惜,这女孩十六岁即离家前往卡罗来纳州下嫁她的年轻恋人。
  亨利的弟弟认为,如果亨利可以自行攻读政治学与法律,他和犹太妻子也不必勉强继续过着憎恨彼此的日子。他们俩均受不了这段婚姻生活,他也不见得非要酗酒不可,于是他选择与妻子离婚。圣公会的牧师原来不该离婚才是,他却表示:"我根本就不是担当圣公会牧师的料——我准备以卖车维生。我要转行卖新车!"事实证明,他确实是个中好手,他的卖车事业相当成功。
   身为律师的亨利以及他这位成功的车商弟弟,随后联手为妹妹与年仅十六岁的妹夫争取权益。他们拜访了双方家长并替小两口争取权利。妹夫继续上大学而且获得好成绩,他有权利研读任何喜欢的科目。妹妹也应同时进入大学攻读学士学位。他与丈夫有权利共同计划两人的未来。
  艾瑞克森在故事中使用"双重束缚"技巧:告诉他可以咬,却又不必去咬所有指甲。换句话说,他被允许表达行动,却同时得将行动引向其中一只手指甲。
  艾瑞克森还描绘出史宾格所谓的"连锁效应",如此效应可以在文中每位当事人身上以及整个家庭中看出端倪。亨利解除了啃咬指甲的习惯后自信心倍增,而充分的自信令他行事果断。他终能"选择自己喜欢的乐器"。当某位家族成员自非理性的压制中获得释放时,其他的家族成员势必一一循线发展、破茧而出。由此可见,在任何形式的心理治疗过程中,即使我们的治疗焦点在于当事人本身,当事人的改变终将影响与改变他所属"世界"或"系统"中的每一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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