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税收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各方面改革的推进。国地税分设也凸显出很多弊端,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收征管的效率也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了阻碍了我国税务机构的发展。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为此国务院提出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方案,但由于国地税合并方案还未完善,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根据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国地税合并;征管体系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使得财政税收收入稳步提升,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但却带来了很多不便,对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来说,一来是疲于应付国地税间的事情,再者又很难全面掌握税收业务,而国地税合并将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减少内部门的工作量,增加从事对外事务的人员,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也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企业办税成本,降低地方数据造假的可能性,有利于我国的财税改革走向深化。 一.国地税合并的主要内容 为降低企业与纳税人征纳成本,清楚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二.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 (一)在职人员分流问题 在数据搜集及分析中发现,2000年我国的税务机构共有40万多名工作人员,其中,30岁以下的正式员工就有20万人以上,35岁的正式员工人数超过18万人,45岁的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85%,职工人员分布普遍较为年轻化, 并且在2011年,全国的国税各级系统人员达到46万人,地税的各级系统人数为39万人,截止到2016年统计发现我国国,地税在职人员总数接近80万人,占整个公务员队伍超过10%,人员的过多则无法避免的造成素质的良莠不齐及分布不均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导致我国收入的发展,因为如此庞大的人员队伍,在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合并后,将会涉及众多的人员分流及人员富余的问题。 (二)征管制度需要完善 在国地税分设时期,国地税往往都出于自己部门的利益考虑,建立自己部门的税收管理系统,国地税税种繁多,对于统一考量事项存在不同的管理标准,从而导致计税依据不同,所达到的效果不同,因此在合并之后如若不及时完善税收的征管制度,定会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 (三)存在一定执法风险 在合并之时,各职能部门忙于资源整合以及人员配置等问题,监管力度没有及时完善与补充之时,往往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出现造假以至于损害事情的发生。 三.国地税合并后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的征管制度 法律制度是根本基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完整的税收法律制度是税务机关有效合理开展工作的保证,是提高国家经济收入的根本,可以有效的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问题,提高国家的经济收入与宏观调控能力。国地税机构合并初期,地税局划归国税系统,省级以下统称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并制定和完善税务体系及征管法,并将各个职能权限及人员规章制度以要式的形式进行规定,从而实现职责,机构和人员管理的法定化和法制化,充分发挥我国法律制度的规范作用和监督作用,并且进一步规定我国税务行政程序,规范税务部门行政行为基本的程序。同时,合理完善税务内部的相关管理问题,完善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制度与监督制度。调节政府及税务机关的工作来往,解决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纠纷问题,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合理保障中央与地方的整体利益。并且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与观念,提高税法的权威与法律效力,同时加大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制度。 (二)有效整合国地税信息资源 税收改革就是要实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实现税收管理的合理性,专业化,精细化,网络化。国地税合并必然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国地税合并的信息化的需求,应当统一进行管理标准,应该建立统一的电子税收信息系统,统一对接外部信息。一是整合软件资源,统一信息系统,目前国地税各自的税收系统达到好几百种,并且之间的标准不同,相互之间难以兼容,无法达到信息的合理整合与共享。现今应该对税收系统进行完善,进一步拓展各项职能,以便达到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二是做好各种文件的归集、整理与合并。并根据不同的税种,给予不同的分类,达到信息的精简统一。 (三)优化人员配置 人是生产中具有决定性的力量,现代服务中更是提倡"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合并以后更应该注重人员的建设。一方面认真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合理的安排各职能部门做好职员分配工作,做好对富余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对富余人员采用转行或自谋岗位等方式。一方面,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在职人员管理办法,定期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明确各级人员的工作重心及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另一方面,建立完整的考评管理体系,创建科学的国地税评价体系,细化国地税工作的具体绩效考核指标与工作要求,突出对在职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满意度考评,按照时间节点展开不定时的督查活动,并对暴露出的相关问题做到及时更改与调整,保障工作落实到实处,税务机关人员应该加强自身修养建设,增强依法执政的素养,提高公务员的思想建设及工作能力。 (四)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在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合并后,一是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配合,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二是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报税护税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在沟通用户信息,纳税申报的方面取得发展。 参考文献: [1]余锦钟.我国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方案研究[D].中南大学,2012 [2]王蓉.国、地税机构合并:税收征管的现实选择[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5 [3]李逍鸿.合并:税务机构设置的理性选择[D].中南大学,2007 于秀麗(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