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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实践与探索


  按照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顶层政策设计,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2013年9月,莱芜市研究出台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11月出台了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在教育、卫生系统部署展开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试点工作。今年3月,试点工作全面完成。
  一、在组织领导上,注意形成顶层权威
  第一,莱芜市编办及时将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汇报,取得市领导思想上的理解、重视。第二,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研究后,成立了高规格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在发文上,采用市政府文件形式;在成员组成上,四名市委常委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两办、纪检、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并随即研究制定了《工作规则》,奠定了领导权威。第三,绩效考核中的重要问题都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后,由市事考委做出决定,形成了实施权威。
  二、在试点选择上,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
  2013年莱芜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在试点单位选择上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公益性较强;二是服务范围较广;三是规模较大。教育、卫生是关系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矛盾焦点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最基本、最广泛的两大公益服务行业和领域,系统内事业单位都是十几个,编制人员数额也较大,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同时这两个系统管理比较规范,试点选择比较容易,考核推进力量较强,符合先易后难的一般性原则。
  三、在指标设定上,注意针对性和服务性
  整体指标设定包含了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加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涉及被考核单位工作的各个方面。同时在指标设定时特别注意突出"两性"。一是突出针对性。坚持分类、区别对待原则,分别制定教育、卫生系统个性指标。从数量上看,教育系统根据中小学特点设置个性指标21项,子项则达到了100余项;卫生系统个性指标16项,具体操作中则涉及近60项内容。从个性指标在总分中的占比看,均为60%。二是突出服务性。强化对试点单位服务职责履行和成效的评价,加大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计分权重,占比为20%。两项占比合计达到80%。
  四、在考核程序上,注意突出实地考核
  为确保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规范有序进行,莱芜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莱芜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随后又印发了《201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与操作两个层面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部署预告、自查自评、实地考核、社会评价、确定等级、公示公开的程序逐次开展。各环节紧密衔接,缺一不可,但实地考核具有核心地位,是考真考实考准的关键。所以,在组织力量上,我们建立了覆盖事考委成员单位、被考核部门单位、两代表一委员、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服务对象等各层面的评委库,以指定和抽选相结合的方式成立了各专业考核组;在纪律保障上,每一位评委都向考核组签订保证书,约束评委对事业单位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在推进程序上,设置了年度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资料比对、实物查看等环节,确保能全方位了解单位情况;在具体实施上,切实做到实听实看实查,一是一,二是二,项目无遗漏,内容不存疑,全面、细致、准确掌握被考核单位的情况,做到加1分有根据、减1分有理由。
  五、在考核推进上,注意统筹和聚力
  把绩效考核放在事业单位各种考核的整体中通盘考虑。在工作安排上,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干部考核以及教育、卫生系统的内部专业性考核一并考虑,加强不同考核的整合衔接,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在力量使用上,形成交叉互补的格局,一人多能,缓解了人手不足问题;在指标考核上,相关考核已经涉及的不再重复考核,其结果直接采用,实行信息共享,对莱芜一中、市医院等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绩比较突出的事业单位,不再专门考核,直接确定为A级。尽量化繁为简,避免多头重复考核,减轻了考核工作量和被考核单位的压力。限于人力,编办的自身定位是主导,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考核工作。一方面,注意站在试点系统和部门的角度谋划和运作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充分利用教育、卫生部门作为试点单位主管部门和举办单位的行政领导、业务管理等优势,让其在考核中发挥主力作用;另一方面,注意充分调动组织、纪检、统计等事考委成员单位的力量,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到考核的各环节中去,形成考核合力,例如群众满意度调查以统计部门为主,编办提供问卷、电话等基础资料,并会同纪检部门现场监督等等,有效提升了考核效率和质量,减轻了编办在考核中的工作压力。
  六、在考核结果上,注意信度和运用
  对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并报事考委研究后,将结果及时反馈教育、卫生部门和试点单位,对问题一一指出,对扣分、加分原因等逐个说明,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申诉和投诉,排除分歧和疑义,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做到了公开透明,保障了结果的公正性、公信度。这次考核,莱芜市12个试点单位共确定A级单位3个、B级单位9个,得到了被考核单位的认可和社会公认。考核结果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以事考委名义进行了通报、表彰,向A级单位颁发了荣誉证书。按照"五挂钩"政策,根据各单位所获等级兑现了绩效工资,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了部分单位的编制调整意见,与部分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交流约谈,与有关部门就干部使用、评先树优进行了沟通,各项奖惩政策正在逐步落实,形成了奖优罚劣的氛围,巩固了考核结果和考核影响。
  考核之后,我们也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对"单位"的考核,与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班子"、"工作人员"、"业务"、"行风"等等的考核,能否从职责上予以整合,变"多头考核"为"一家考核",切实减轻考核成本支出和事业单位负担。作者系中共莱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E:DL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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