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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全市各区妇联、各系统妇委会: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日益提升,“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巾帼志愿者活动蓬勃兴起。目前,全市已有巾帼志愿者队伍67支,有近千名妇女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行动,成为我市妇联组织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社会号召力的工作品牌。她们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弘扬志愿者精神,壮大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活动,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如下进一步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妇女文明素质为根本,以建设社区、奉献社会、服务群众为宗旨,努力建设具有特色的巾帼志愿者服务体系,吸引更多热心社会公益、乐于奉献、学有专长、富有爱心的妇女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引导广大巾帼志愿者在推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伟大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设目标
  巾帼志愿者队伍是新形势下妇女组织的有效延伸和妇女干部队伍的必要补充,是提高妇女工作覆盖面的有效途径,是妇女工作实现群众化、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是妇女群众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各级妇联组织要以“巩固发展、深入持久、规范管理”为原则,加强和完善全市巾帼志愿者队伍三级网络建设,在巩固原有队伍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妇女工作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壮大,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满足妇女文化生活需求、扶助贫困妇女等新领域提供有效服务,为倡扬健康向上、文明融洽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三、管理措施
  1、 建立组织网络。组建我市巾帼志愿者三级服务网络,市妇联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区妇联、各系统妇委会成立巾帼志愿者分队,街道、社区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并可根据服务功能和规模,分设若干个服务小分队。各级妇女组织以组建妇女工作志愿者队伍为重点目标,全面构建我市巾帼志愿者服务新体系。
  2、规范队伍管理。建立巾帼志愿者登记建档制度。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网络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等优势,拓宽志愿者招募视野,采取组织招募、社会招募相结合的办法,动员更多女党员、女干部、女知识分子、女私营业主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申请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的妇女须填写《巾帼志愿者登记表》,经巾帼服务队审核后接受报名确定为巾帼志愿者,并报巾帼志愿者分队、总队备案。
  3、建立活动制度。各级妇女组织要按照“志愿参加,无偿服务,志在奉献”的原则,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妇联的重点工作、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精心组织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使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序开展;二要建立健全活动台帐,结合妇女工作台帐,使巾帼志愿者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女组织要把加强、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妇联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动员妇女参与“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妇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年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手段,将这项工作抓深抓实。
  2、 加强机制建设。机制建设是规范化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一个组织趋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妇女组织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通过制定制度、建档立卡,健全巾帼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服务、评选表彰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真正使巾帼志愿者队伍活动正常运转、全面发展,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
  3、 加强特色创新。要充分挖掘、调动、整合社会和服务队资源优势,本着“需求+可能”的原则,因地制宜,提升服务层次。要善于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服务的“盲区”、“盲点”,选准服务项目,注重发现人才,培养骨干力量,既要鼓励她们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体能为妇女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又要把握党政关注、妇女所需、自身所能的结合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新式新颖的特色服务,积极打造巾帼志愿者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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