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生活 - 生活常识大全

爱你因为没别人可以爱


  (一)
  是从谁开始呢,我发现自己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说出"我爱你"了。其时周围常常有音乐,有很好的灯光,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少。于是总有人会被感动,要么是说的,要么是听的,哪怕只是片刻包含欺骗性的感动。毕竟,只说过一次"我爱你"的人,并不见得比说过一千次的人高尚;而即使听过一千次虚假的"我爱你",我们还是希望第一千零一次是真的。
  (二)
  有一天,我和现男友Mark逛街,遇到了前度男友之一的小凡,大家就坐到咖啡馆里去歇脚。我和Mark并排坐着,小凡坐在对面,旁边是他现在的那个她。Mark用胳膊环着我的肩,小凡女朋友的一只手也柔媚地搭在小凡腿上。
  我们细细碎碎地聊着天,甚至不知谁还提议要打两把拖拉机。两边的两个不明就里,中间的一对暗怀心机。这个组合就像基因的排列组合游戏,有四种各不相同的"我爱你"在里面偷偷过着招。这感觉,旧爱新欢时光惝恍,奇妙但并不美好。
  从咖啡馆出来,我一直默不作声。Mark即将出国,在一边自顾自地兴致勃勃描述着他和我的未来。他说美国的有钱人都住木头房子,穷人才住Apartment,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住上木头房子。我很干涩地笑笑,说,好啊。那一刻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像在听笑话一样听着Mark描述的一切。打心眼里,我对MARK感觉不过了了,不相信自己会住进他的木头房子,也觉得没有什么力量足够让我和这个男人很老派很专情地千山万水永不分离。
  (三)
  和老王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粤菜馆。
  老王戴一副没有镶边的眼镜,每隔两分钟扶一下眼镜架,他手指细长骨节清朗,这个习惯性的身体语言因而就带上了种知识分子式的性感。
  老王端起茶壶,为我添茶。我礼节性地用手指敲着桌面。我那天穿了件小素花短旗袍,是不动声色里藏了千言万语的款式。圣罗兰唇膏正在唇上一点点殷开,白瓷花杯上的一圈红渍是一个羞涩而鲜润的表情。
  我把小茶杯攥在手里,趁老王不注意用餐巾纸擦掉了那圈红渍。
  一个朋友介绍老王找到我,让我帮忙做个设计,我很不客气地开出了价。老王并未表示异议,只是一边招呼小姐给我添汤,一边听我讲我的设计思路。
  堂中弥漫着粤式小曲,女艺人甜丝丝的声音在我们中间缠斗纠结,给所有的对话都镶上了一重暧昧的花边。这样的两个人,大概怎么看去都不像平白无故,倒像是藏着千丝万缕的过去和将来似的。
  (四)
  Mark正忙着办出国的事,每次见面都是欣欣然的样子,再向我描述一番我和他的美好前景,他的描述越来越细节化,甚至很无厘头得具体到了沙发靠垫的颜色和餐桌的质地。他说得越煞有其事就越让我感到和自己无关。
  一天深夜,Mark跑到我这里,一进门就抱紧了我,然后大声说:"我爱你,我要让你住上木头房子。"他身上有非常浓重的酒精味道,压迫得我喘不过气。我从他的拥抱中挣脱出来,说:"我不爱你,你走吧。"然后把他一把推到门外。他在门外有气无力地捶我的门,喃喃地说:"不会的。你说过你爱我。"我隔着门,冷冷地说:"我说我爱你是因为我没别人可爱。"说完了,才惊觉,我之所以会和Mark、小凡们泡在一起,不就是因为我没别人可以去爱吗?可是这个"别人",似乎也不过是种永远不会出现的可能性罢了。
  (五)
  粤菜馆之后,我和老王有了一些一起吃饭的机会。有时是他请我帮忙做设计,有时好象就是为了吃饭而吃饭。他坐在我对面,在语言和表情上都很节制。他已经过了会努力描述什么的年龄,也很少使用幅度大的手势。
  我给老王讲一些小笑话,是从网上看来的。他会很放松地笑,但我觉得他的笑并非发自内心,更像是一种善意的配合。我对老王的生活很好奇,但他却很少提及自己,不像一般的中年人那样喜欢倾诉旧时光。只是有一次我逼得紧了,他给我看钱包里他夫人和孩子的照片。那是个微胖的中年女人,带着满足而养尊处优的笑。孩子也戴着一副眼镜,应该是二三十年前的老王吧。
  吃完饭老王一般会开车送我回家,在车上我开玩笑说现在是我的点歌时间。老王就问小姐你想点什么歌,我会说出一串歌名。老王的车上有一大堆CD,但他 和我有截然不同的爱好。老王喜欢三套车,而我却喜欢BBKING那种钝而沧桑的外国老男人嗓音。老王心情好的时候,会主动地唱上两句,是不太地道的男低音。我说,嘿,其实你可以改行唱爵士呢。
  我偶尔也唱,是潘越云蔡琴那个路子的怨妇歌。有次我唱潘越云的《你是我一辈子的爱》,唱到"你总是那个样,一副男人该有的狂,你从来不问我你今天吃饭了吗?"老王嘣不住笑了,他摸了摸我的头发,说,我可是经常问你"你今天吃饭了吗"。
  (六)
  Mark坐着飞机奔赴美洲大陆的那天,我躲在家里看长篇日剧。日剧里的男人和女人爱得昏天黑地死去活来,我的心里像是裂开了一个巨大的空洞……我并不为Mark的离去而痛苦,关于爱情的所有回忆都因为没有痛感而有气无力,所有感觉都因为失去重量而似是而非。在这一天,我终于明白,一直以来,我最大的痛苦,其实就是失去了痛苦的能力。
  晚上我约了老王在熟谙的小茶馆里。我不停地喝苦丁茶,嗑瓜子。然后要老王开车送我回家。在车上,老王问小姐你想点什么歌。我懒懒地靠在座位上说什么都不想点。老王问出什么事了。我终于开始暴发式的痛哭流涕,我说我觉得自己好象从来没有真正爱过谁,谁也没有真正爱过我。
  这天老王第一次进入了我的房间,这是一座高层住宅的七楼。已近深夜,门外有警卫用对讲机小声说话的声音,窗外的城市是一副疲倦睡去的模样。
  老王坐在我旁边,说我等你睡着就走。我小声说:抱抱我。老王犹豫了一下,终于伸出双臂抱住我,在他的拥抱中,我还是感到了他刻意制造的最后一点距离。老王用双手在我背后轻轻拍打了一下,然后松开我,说,睡吧。我想这已是他的极限,我点点头,闭上了眼睛。
  老王离开的时候,我并没有真正睡着。我听到他替我关了灯,然后轻轻退出去,把门带上。
  (七)
  我曾经问老王在我这样的年纪他在做什么?他说,那时刚毕业,分在机关里,白天喝茶看报纸,晚上在小酒馆里和朋友谈人生谈理想。我苦笑了一下说,你们真幸福,我却没过上一天理想主义的日子,自从毕业后就好象被扔到了滚滚红尘里,一直为所谓生计和爱情瞎忙活。老王点点头,说现在的小孩子是不容易啊。我说,我们会比你们更早地体验到累和绝望。
  这天老王带我来到一所大学附近残败不堪的小酒馆,那里几乎所有的餐具都带着小缺口,灯光白刷刷得亮着,一点遮拦和矫饰都没有,在这样的灯光下,两个人看起来都显得有点无精打采。老王说这里就是以前我们谈人生谈理想的地方。
  在这个残存着老王青春印迹的小酒馆里,我问老王,你的理想实现了吗?老王说,应该说是实现了吧。只是实现了从前的理想,又有了现在的理想,慢慢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说完,他握住我的手,说,我老说你是傻孩子,其实自己是个傻老头。
  我看着老王,他两边的鬓角已经开始花白,一个中年男人的疲倦和衰老忽然全涌到了脸上。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他为什么愿意跟我一起消磨时间,我们都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我们一直在追逐,他在事业上,我在感情上。我们都好象得到了很多,但其实又好象什么都没得到。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是两个同样失重的人。
  那天是老王第二次进入我的房间。隔着长长的岁月和彼此不知道的经历,我们紧紧相拥在一起。有一个瞬间我很想对老王说"我爱你",但最终没能说出口。在老王面前,"我爱你"终于难产和早夭了。
  (八)
  很久以后,我在休斯顿街头闲逛,看到了一个男人的侧影。我正在试穿一双凉鞋,照镜子时我看到他从门前经过。
  我慌忙换了鞋追出门。那个男人高而瘦,穿一件灰色的衬衫,水洗布裤子。我尾随着他走了大约一百米,在这一百米的长度里,我的心一直在狂跳。他忽然回过头来,张望什么的样子,给了我一个很清楚的正脸。
  他不是老王,只是略略有点像。
  我已经在老王面前消失很久了,从那个我没能说出"我爱你"的夜里。我心中关于老王最后的印象,是那天深夜我送他出门。他向我招了一下手。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衬衫,高而瘦,隔开一段距离,隔着夜色,他身上的那种憔悴和无可奈何让人疼痛。
  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对老王说"我爱你",也许正因此,我的心中才终于留住了那种久违的痛感。
  (九)
  现在我要结婚了,要嫁的人,是当年那个喋喋不休向我描述沙发靠垫颜色和餐桌质地的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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