ȫʡ工商系统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 灾 高发势头,确保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的通知》 ( 晋安办发 [2018〕 41 号 ) 要求,结合工商系统职责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依据《产品质量法》《消 费 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销售秩序,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促进全省经济平稳 健 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 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方面 存 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 、 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不断完善经营主体资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 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虚假宣传 、 商标侵权、不正当竟争等违法行为 。 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及消费引导,曝光违法经营案件,提升广大消费者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 三、治理重点和重点检查内容 依据工商职责,工商部门负责检查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行为。包括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 销 售 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 重点检查以下六项内容 : һ 是销售单位相关证明是否齐全; 二是销售的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 三是是否明确标有厂家名称、地址 ; 四是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是否有销售经我省 抽 检判定不合格的电动车产品; 五是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 册商 标 ; 六是是否存在擅台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 响 的 商 品名称 、 包装、装 璜 等相同或近似标识,或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等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 商 品或者与他人商品存在特定联系等行 为。 四、 治理时间 这次综合治理工作从 2018年 5 月 开 始至 2018年年底 , 分三个阶段进行 。 (一) 动员部署阶段 (2018年 6 月 15 日前 ) 。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 案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 (二) 集中整治阶段 (2018年 6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 。 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工商部门依法负 责 领域电动 自 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对本地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 维修经营者及仓 库 开展 摸 底排查,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 售 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禁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 、 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 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行为 。 对检查中发现的外地生产企业在本地销售的,在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本地质量监管部门 。 (三) 总结考评阶段 (2018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 各地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宣传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分析研判本辖区电动行车质量状况,以点带面,建立适合 本 辖区的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手段 , 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电 动自行车消防安 ȫ 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市级政府安 ȫ 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 核 和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 查 内容,各市要加强对本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 指导 和督查,省局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治理指施落实不到位的,子以通报批 评 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必要时向当地政府进行 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整治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是工商机关的职责所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 财 产安全 。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务必把它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各地 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把握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目的、重点、界限,以对消费者人身对产安全 高 度负责的态度,严密 组织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 要成立专 门 的领导机构,做好工作协调,制定落实 措 施等 , 认真履行好市场 监 督管理 ְ 责 。 (二) 加强学习,依法监管。 要深入学习 产 品质量,消保维权等相关工 商 法律法规,学习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切实掌握在流通领域开 չ 对电动自行车 综合 治理和消 费维 权的新要求 、 新方法,掌握电动自行车 的类 型,结构 、 相 关 技术要求等,为综合治理提供 ִ 法依据 和技 术支 撑。 依 据 工商职责,对列入重点检查的六项内容,切实加大检查力度, 对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严格 按 规定进行核查,有线索、证据的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 击违 法销售行为,切实规范全省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 。 依法查处的生产经管者,要将处罚信息及时录入信用信 Ϣ 公示系统,实施联合 惩戒。 (三) 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电动自行车消 防 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有关联能部门各 ˾ 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 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经信、住建、安监、质监,消防等相关 ְ 能部门的联系 沟 通,密切配合,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排查 。 与此同时,要加强工商系统内部各职能科 ( 股 ) 室之 间 的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消保、商标、经检、监管、市场、网监,广告等方面的职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 (四)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在综合治理工作中, 广 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教育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加大对消费者的警示教育 , 引导消费 者 提高安全意识,购买 符 合国家标准的电动 自 行车 。 要选择 һ 些典型案件,通过新 闻 媒体公开曝光。充分 利用 报刊、电 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邀请新闻记者跟踪执法行动 , 积极宣传工商部门开 չ 综合治理工作做法和成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广大消费者对 "问题电动车"危害性认识,激发消费者参与监督意识 。 (五) 建立机制,及时报送。 各地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适合本辖区的 监 管长效机制,从 6月份开始,每月 20 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相关统计报表 ( 附件 1-3 ) ,每阶段结束后 3 个 工作日内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重大行动、重要案 (事 ) 件要随时报送 , 12月 20 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