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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疑手把手教你办个税抵扣


  继2018年10月1日率先释放"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后,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12月22日正式出炉,这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关系亿万百姓的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究竟怎么扣?扣多少?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什么不同呢?
  此次公布的暂行办法与不久前公开征求意见版本相比,在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等方面做了调整。
  在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方面,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追加列入了"技工教育"一项,这也意味着学历教育的各个阶段和类型都覆盖到了。
  房贷较重,个税来减,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暂行办法明确了"首套住房贷款"定义,即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
  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比征求意见稿时多了20000元额度,并且可以选择由本人或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大病也可以從父母纳税额度里进行抵扣。
  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增加,对纳税人而言,意味着个税负担进一步降低。即便每个人的具体扣除水平有差异,但可以肯定的是,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总的扣除水平将明显高于5000元。
  作为一个上班族,如何通过申领表格、填报来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相关表格有哪些内容?如何填写?不愿意让单位知道某些隐私的人怎么办?享受相关扣除需要保存好哪些资料?每月预缴税款又该如何计算?办税流程与计算
  1.我有扣除项,如何让税务部门知晓?
  答: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个人有几种办理途径?
  答:两种,一是由单位代扣;二是自行申报办理。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含什么信息?
  答: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情况、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
  4.如何获取纸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答:有3种方式:1、可就近到任一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2、在单位领取;3、可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
  5.纸质填表比较麻烦,如何直接填写电子版?
  答:可向单位索要,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个人所得税APP端填写。
  6.我选择单位代扣,填写好表格后,是否需要其他流程?
  答: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7.计税以年为单位综合,工薪族每月如何缴个税?
  答:采用累计扣税法,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来说,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8.工薪族每月预扣预缴税款相加,是否为年度最终缴纳税款?
  答: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工薪族,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9.个人不愿意单位掌握相关隐私信息,怎么办?
  答: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0.个人没有固定的任职单位,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其他收入,又该怎么办?
  答: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1.生病不愿让单位知道,怎么办?
  答:没关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不涉及大病医疗扣除项,因此单位不会掌握相关信息。纳税人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2.如果A从2019年1月起支付房租租金,但3月才将相关信息报送单位,1月、2月房租租金能否补扣?
  答:可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预扣时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专项扣除
  13.孩子在国内幼儿园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14.孩子上学放寒暑假,能否享受连续扣除?
  答:可以。
  15.孩子因病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期间,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6.孩子在境外上学,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7.孩子已满3岁,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没上幼儿园,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8.子女在国内上学,需要留存凭证吗?
  答:不需要。
  19.孩子在境外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以及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20.享受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需要哪些凭证?
  答: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21.大病医疗支出能否按月享受扣除?
  答:不可以,大病医疗支出按年享受扣除。
  22.2019年生病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何时可以办理?
  答:2020年。
  23.2019年1月1日起,A开始偿还首套房房贷,25年還清,25年内都能享受扣除吗?
  答:不能,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4.享受房贷利息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25.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首套住房贷款如何扣除?
  答:婚后可选择一套,由购买方扣除1000元/月,也可以由夫妻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扣除500元/月。
  26.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否都能扣除?
  答:可以。
  27.如何定义首套住房贷款?
  答: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28.要享受房租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29.在北京工作并且有房,为便利上班租房,能否抵扣房租?
  答:不能。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才可以享受扣除。
  30.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留存凭证?
  答:不需要。
  31.兄弟三人,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留存凭证?
  答: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32.兄弟三人,每月赡养老人分摊扣除额度可否为1200元、400元、400元?
  答:不可以,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3.继续教育扣除需要哪些凭证?
  答: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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