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社区治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加强社区法治建设也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文章以依法治国背景下社区法治治理为分析对象,首先对相关的概念进行了介绍,接着分析了当前我国社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再接着阐述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论述了我国社区法治落实建议,可以更好的推动我国社区法治化向前发展。 关键词:依法治国;社区治理;法治化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中,社区法治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社区法治建设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路径,同时也是提高整个社区工作管理效率的重要方法。 一、相关概念 (一)依法治国概述 依法治国主要是指依靠人民群众意志,根据社会发展规律及法律来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不是依靠个人意志或者主张对国家进行治理。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国家各项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运行,不允许个人通过自身意志对法治产生进行破坏。因此,依法治国就是指国家各个方面都需要受到法律约束,它是党领导人民进行国家治理的基本方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客观保障,是推动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要素。 (二)社区治理法治化 社区治理法治化主要是指在法律框架之下,由政府社区党委、社区居委、社区组织、居民等多个主体共同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因此,社区治理法治化主要是指在党的领导之下,通过法律规定来更好的对社区进行建设,使得社区各项事业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治化道路。 二、社区治理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党组织依法执政能力不足 第一,社区党组织对于社区领导并不强。根据我党党章规定,社区党组织主要是在社区中完成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讨论本社区各项建设问题,对于社区的地区性、群众性和社会性工作进行全面负责。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党员干部对于社区工作认识不到位,对于社区中出现的新情况没有发挥出领导作用,对于社区党委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也不到位,并没有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有所淡化。 第二,缺乏有效物质保障。在开展社区党建过程中,党组织所需要的各项资源都是由单位制下的单位进行提供。但是,随着我国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变,这就使得社区党组织缺乏了活动开展必要的资源提供者,相关工作缺乏了客观资源保障。例如社区党組织经费主要是依靠社区自治、上级党委政府补贴、社区费用等方面来完成,但是这些经费非常有限,而且经费来源非常不稳定,这就使得每一次的社区党组织活动都需要层层申报,程序非常繁琐,活动实效性并不强。 (二)社区自治组织工作能力不强 第一,社区治理中的人治治理现象非常突出。在现在社区工作中,社区行政工作人员常常把自己定位为社区干部,喜欢采用大包大干的方式进行工作。例如在具体工作中,社区群众有事找社区难免会存在一些障碍,受到刁难,甚至有的社区工作人员一句话可以抵过法律法规的章程规定,这就使得社区居民的思维产生了变化,形成了要办事先找人的思想。一些社区工作人员由于工作时间非常长,因此在思想上懈怠,对于社区工作缺乏必要责任感,在为社区群众服务时缺乏主动性。在当前社区的各项活动主要是依靠上级命令来完成,而社区决策也是由社区领导主导,走内部程序,基本上没有民众参与其中,合法性审查规范更是少之又少。 第二,社区工作缺乏有效制度规范。早在1989年,我国就出台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该项法律对于居民委员会的地位性质进行了规定。到了目前该项法律的运行时间也已经30年。30年的时间里虽然有助于推动社区向前发展,但是由于整个社会变迁,该项法律已经远远落后于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社区治理的需要。随着实践快速发展,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等多种不同社区自治组织,而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这些新兴的自治组织法律地位并没有给予明确规定。截至目前,我国依旧没有出台一部专门针对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而已经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又落后于当前社区治理现实需求。 (三)社区居民法治参与力度不够 第一,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法治建设意识并不强。社区治理和社区管理是两个不同概念治理,强调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其中,而人民群众是最为重要主体,这一理念应当在社区治理中得到发现。在当前社区治理中,如果事物与自身利益关系不大,很多社区居民就会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样子,很多居民的参与意识非常薄弱,并没有形成自发主动参与氛围。在很多小区中,社区居民参与深度和广度都非常有限,只有与自身利益相关才会参与其中,如果与自身利益无关则会高高挂起,无人问津。 第二,学法用法氛围并不浓烈。当前社区居民法治意识并不够强,学法懂法人群参差不齐,违法违规事情时有发生。在社区中,社区内部并没有非常浓烈学法氛围,社区内部法治宣传也不到位,许多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大部分是完成上级政治任务安排,而不追求教育实效性,很多社区居民的直观感受只是参与活动,而活动的实际效果微乎其微。与此同时,虽然社区内现违法事件相对较少,但是违章行为却随处可见,例如一些人私自违规搭建房屋,在进行社区选举时用人群进行选举甚至出现贿赂选举形式,这些现象也都反映了社区居民的守法意识非常淡薄。 三、社区治理法治化问题原因 第一,传统人治思想难以得到有效根除。我国有数千年封建史,封建社会治理方式就是人治方式。在封建专制中,人们逐步习惯了服从命令方式,国家事务都是由君主一人进行独断,中央集权将各项资源集中于中央手中,各地也必须服从中央的管理。正是由于2000年的封建史,我国国民的思想文化中依旧停留着封建思想,人治理念在我国的统治地位依旧非常深厚。 第二,治理主体角色转换并不及时。在当前社区治理中,全能政府治理方式依旧存在。政府部门通过自身行政命令方式向社区下达命令,而社区与政府之间也只是服从和命令之间的关系,政府掌握的一切资源,对于各项社会制度都可以通过行政方式进行调控,没有采用科学有效的手段进行解决。与此同时,社区居民非常依赖于社区,但是社区居民却对社区建设缺乏有效关心,许多居民甘心于服从命令,没有通过采用法治手段来进行论证。例如对于社区重大事项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方式进行论证,而这种方式在当前的社区中很少见。 第三,社区治理法律法规政策并不完善。我国当前社区所依据法律法规依旧是多年前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大环境下已经失去了时效性,很多问题在法律法規中都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得很多社区在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时缺乏有效的法治依据。 第四,社区治理的资源投入并不够充分。在资源投入时,当前社区法治化建设资金投入非常匮乏。在进行法治化治理过程中,社区各项工作常常受制于资金不足,而且当前社区资金投入大部分都是依靠政府财政,根本没有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与此同时,社区法治化治理并没有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国家对于社区投资建设资金数量并不少,但是在实际中还是出现了大量短缺现象,究其原因在于社区资金使用效率并不高,甚至存在着社区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现象,社区内部没有建立起一个明确资金监督体系,居民参与资金监督积极性也不高,这就使得社区的建设资金白白浪费。除了法治化建设资金匮乏之外,社区法治化建设人才也非常短缺。要想更好推动社区法治化建设,优秀人才必不可少。但是从现实状况上看,当前社区工作人员大部分年龄都非常高,缺乏专业化和青年化队伍,而且现在青年都不太认可社区工作,因此在社会上很难形成专业化的队伍,也进一步制约了社区法治化建设。 四、依法治国背景下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的思考 (一)加强治理居民的法治意识培育 第一,不断加强居民法治宣传活动。为了使得居民可以更好加入到社区法治建设之中,社区工作人员首先必须经常开展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活动。例如,社区可以利用公共资源来做到法治定点宣传,可以依照每个时期工作重心利用公共宣传栏进行法治宣传,树立起良好舆论氛围。与此同时,在进行宣传时也应当将宣传常态化,不能宣传只是一阵风,社区可以定时组织法律工作人士到社区向社区居民讲解法律知识,做好普法教育,引导他们更好遵纪守法,使得社区居民在遇到困难之时首先想到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养成良好依法习惯。 第二,不断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法治化培训。首先,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工作人员学法能力,使得工作人员具有强烈法律意识,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整个社区法治氛围。其次,在进行工作人员选拔时应当重点考虑具有法律背景人才,这样可以从源头上夯实社区法治基础,通过培训也可以不断提高这些人才法治素养,使得法治在社区可以常态化。 (二)促进社区治理主体的角色转变 第一,不断调整社区党组织功能。在进行社区管理过程中,党应当带领全体社区居民更好的做好社区法治建设,党也应当发挥出自身的中坚力量。为了更好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社区党组织应当强化依法领导职责,充分发挥党的理论优势和政治优势,不断完善社区各项资源,将社区资源内化成自身资源,更好的引导社区进行法治工作,为法治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成为社区依法治区的主要推动者,党员需要自觉提高自身法治思维,积极解决矛盾,在社区转型过程中创建公平公正环境。除此之外,社区党支部也需要加强自身法律能力培养,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使得自己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来解决社区成员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社会组织是沟通政府和居民重要纽带,也是依法进行社区治理重要参与者。社区社会组织成长于民间,因此和人民群众具有天然联系性,也可以成为人民群众好帮手,可以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实现自身愿望。在进行转型时,社区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更好辅助党组织做好社区内部的各项法治工作,同时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这样可以更好提升居民的法治意识。 (三)创新社区治理的法治机制体制 第一,不断完善社区治理法治化规范。为了更好对社区进行治理,首先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因此需要不断健全社区的法治体系,在制定法律法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社区实际状况,尊重社区发展客观规律。在立法过程中,可以召集社区居民参与到法律规章制定过程中,这样才能更好遵循民主立法原则,在立法过程中可以广泛吸收专家和居民代表,而不是仅仅只靠政府部门或者社区管理部门主观判断,使得各项法治措施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 第二,加强社区法治治理监督和考评,更好推动社区法治建设。社区内部首先必须不断完善自身章程规定,实现社会监督制度化。在社区监督中可以将媒体监督引入到社区监督之中,可以通过媒体来监督社区的法治化进程,对于出现的任何事项首先应当调查核实并且督导整改,这样才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推动社区法治化建设。与此同时,还应当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区监督之中,对于居民做好法治监督培训。社区工作人员可以邀请专业法律人士来社区进行法治指导,可以紧紧围绕如何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行使监督权力进行培训,这样可以大大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监督的积极性。除此之外,还可以深化政务公开,对于社区内部的各项政务进行公开,通过公开方式更好提升政务透明度,这也是法治的本意所在。 (四)増加社区治理的法治资源投入 第一,不断加强社区法治建设资金投入。为了进一步夯实社区法治建设物质基础,我们可以将财政资金、社会资金、自有资金共同融入到社区法治建设之中,由财政资金占大头,社会筹集资金和居民自有资金作为补充,共同推动社区法治建设向前发展。 第二,在社区内部不断夯实法治文化。为了进一步推动社区法治建设,可以在社区内部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在各大宣传栏上宣传法治思想,这样可以使得社区居民处处看到法,处处想学法,形成浓烈的法律氛围,进一步推动社区法治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贾娜古丽·巴合提别克.依法治国背景下对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的思考[J].教育,2016(12):00158-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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