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的时候,我说我要去打工,妈妈来电,说要我去大表姐所在的S城,和大表姐在一起工作,好有个照应。我后来知道你在这个城市,二话不说,就订了车票,愣是坐了18个小时的硬座直奔S城,我想这次无论怎样是要见你一面的,了了心愿也罢。 因为表姐在一个知名的连锁超市人事部里任主管,所以要给我随意安排一个工作,我去超市里转悠了一圈,觉得做收银员这个工作还不错,虽然每天要站个七八个小时,但是超市是一个人口流动非常大的地方,能见到形形色色的人物,可以观察到他们不同的特性,也不失为生活的一大乐趣。私心里想着碰巧某一天,某一刻我还能在我服务的柜台看到你,你恰巧来到这个超市,随便买什么吧,总归是一个有故事的邂逅。 做了大半个月的工作,倒还得心应手,因为对于数字还算敏感,几乎没有差错,除了对你的念想一点点地噬入骨髓,生活渐渐归于平静。 生活过于平静,好像身体就看不过去了,没想到一个不留神,身上就起了小疹子,原来晚上不知道吃到什么东西了,竟然过敏了,其实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什么东西过敏呢,所以一直不知道我的过敏原是什么。刚好又赶到我的调休日,表姐就帮我多请了一天假,我休息够了,就带着我到S城转转。 走到各大街道上,满目都是你的海报照片,我的心里有点儿欣喜,这是另类的相见,也不错。 后来我调整状态,满血复活,却被对面的同事拉着看她昨天照片,本来我一点儿好奇心没有,没想到她提起了你的名字。 听她讲起原由,心里遗憾非常。 昨天你竟然在这个商场里为你代言的某种饮品拍广告了,看着照片上年轻的、帅气的、充满活力的、精致的你,我心有戚戚焉。 后来我回到住处,看到邮箱,原来你已离开这个城市。 我的无限接近还是成了别离。 我一直努力的靠近你,一直游走在你的四周,可自从我说放手的那一刻,我们真的放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