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潜伏期短、时间集中、突然爆发、来势凶猛的特点。临床上表现为以上吐、下泻、腹痛为主的急性胃肠炎症状,严重者可因脱水、休克、循环衰竭而危及生命。我们在外出旅游的时候食物中毒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外出旅游就餐注意事项是我们外出旅游要学习的重要知识。那么旅游餐厅就餐遇食物中毒如何进行索赔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旅游饮食安全小知识。 对于餐馆、饭店等餐饮行业所销售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我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都有明确规定:首先要有消费者中毒事实的发生,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与造成损害的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不管其有无过错。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1)与该餐馆协商;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2)由此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4)对此造成重大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本站对旅游餐厅就餐遇食物中毒如何进行索赔给大家带来的介绍。希望本站今天的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