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法官大人,我要离婚!" 法官:"好吧太太,请陈述你的理由?" 女人不说话,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给法官,上面写着:"我结婚了 一月一日,三月一日, 五月一日,十月一日,十二月一日, 我真的受不了,我要离婚!" 法官看后不解地问:"写的啥…啥意思呀?" 女方大哭,用手指向男方,示意他回答法官。 男方很羞愧,吞吞吐吐地说:"法官大人,我太太所写的‘日’是…是动词。" 众人哗然,法官当即宣判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