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度侨务工作先进表彰方案 2010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侨办的支持下,全市侨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推动了侨务事业跨越式发展,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整合资源,激发全市涉侨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拟建议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方案如下: 一、表彰项目、数量 1 、侨务工作先进集体,13 个。 2 、侨务工作先进个人,10 个。 二、名额分配 1 、先进集体:市级部门8 个,县(区)侨办5 个。 2 、先进个人:侨务先进个人5 人,侨法宣传先进个人2 人,侨爱(心)工程学校管理先进个人2 人,涉侨招商引资先进个人1 人。 三、表彰建议名单 1 、先进集体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委农办、市招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先进个人 (1 )侨务工作先进个人:各县(区)侨办各1 名 (2 )侨法宣传先进个人: (3 )侨心(爱)工程学校管理先进个人: (4 )涉侨招商引资先进个人: 四、表彰形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先进单位授予" 市侨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先进个人授予" 市侨务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 2011 年3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