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国峰塑料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5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许可经营项目为甲基丙烯酸甲酯生产等。该公司生产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工艺流程,是将废有机玻璃粉碎后,加入裂解炉进行裂解,经冷凝得到粗MMA单体(甲基丙烯酸甲酯),暂存于粗MMA埋地储罐内,再用泵将粗MMA单体打入蒸馏塔釜,经蒸馏得到纯MMA单体。 2011年5月21日下午,衢州市国峰塑料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蒸馏设备检修。操作工人王云飞、吴友林、郑尚云3人违规进入密闭设备内检修调试。 当日14时左右,有人发现吴友林和郑尚云晕倒在储罐间内,于是急忙大声呼救。正在值班的工友王林风、余有云等听到呼救声,立即赶到储罐间救人,发现郑尚云昏倒在靠门口的人孔盖上,王林风、余有云先后将吴友林、王云飞、郑尚云救出。但王林风、余有云从储罐间爬出时,便昏倒在地。在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杜泽镇卫生院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经医生诊断,吴友林、郑尚云、王云飞已当场死亡。王林风、余有云被紧急送往衢化医院抢救,后康复出院。该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原因 经过调查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工人在安装时忘关阀门,储罐内的甲基丙烯酸甲酯等有害气体,从放空管及人孔盖缝隙处挥发到储罐间,并在储罐间内聚集,现场操作人员因吸入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有害气体,发生窒息身亡和受伤。甲基丙烯酸甲酯是无色液体,易挥发,易燃,具有一定毒性。化工物料排放的尾气容易在封闭空间内聚集,因此此类物料的储存应尽量置于露天(或加盖凉棚),防止有毒气体的聚集,造成人员伤害。但事发企业擅自建造密闭储罐间,造成有害气体在储罐间内集聚;工人进入储罐间作业,又未按规定对储罐间有害气体进行安全隔绝和置换,未对储罐间内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分析,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未采取佩戴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措施,最终导致作业人员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生产企业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施工,擅自进行投料生产,在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止违法生产的监察指令后,仍违法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公司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未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安全管理或生产操作;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任何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不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他操作人员安全素质低下,进厂时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只受到简单的口头教育便上岗作业,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不清楚,不具备相应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能力。 预防措施 作为生产经营企业,应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各级安全监管和监督,落实严格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对储存可燃物料的区域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止可燃物泄漏。 应严格执行进入密闭或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制度,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和分析,落实相应的隔离、排风措施,作业人员配备齐全的有毒气体防护、逃生等个人防护用品,现场作业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加强对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执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应清楚作业环节主要危险环节及因素,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或逃生路线。提高操作人员风险识别能力及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加强变更管理,当生产工艺或工艺流程变更时,需要对生产装置及操作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性评估。(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