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是美国著名橄榄球选手,他在美国运动圈中有些不一样地风评。他被称为"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他作为一个黑人运动员,却从来愿意跻身于白人上流社会,就连他身旁的女郎也全都是白人美女。就是这样一个浪荡公子在1994年发生了一桩命案,那么辛普森杀妻案为什么无罪? 一、作案相关人员与辛普森地动机 在这次案件中,辛普森是最大的嫌疑犯。被害者名字叫做妮可·布朗,她是辛普森的第二任妻子,在辛普森与他的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婚后,辛普森和妮可之间产生了爱情,起初他们也是浓情蜜意,后来由于辛普森时不时的暴力,与他毫无定性的浪荡姿态,使这一对夫妇失去了对对方的信任。 于是妮可与辛普森离婚了,这之后妮可带着孩子独自生活,由于她工作的特殊性,她与侍卫之间有些不明不白的关系,而这一切落在辛普森这个霸道无理的男人眼中,似乎成为了另一种背叛。有人认为这就是辛普森残忍杀害妮可以及侍卫的动机,由于那种变态的占有欲和对妮可念念不忘的情感,使他倒下了罪恶。 二、案件的的疑点 案件中有许多证据明确指向辛普森是杀人凶手,然而最明显的证据反而使证据的可靠性大打折扣。首先,第一个疑点就是在辛普森家里发现的血手套,这双手套沾满鲜血,是作为辛普森杀妻的铁证之一,然而在庭审过程中辛普森的辩护人却坚持认为该证据不成立,因为辛普森根本就戴不上这染血的手套。 第二个疑点就是辛普森的作案时间不成立。在凶案发生的当天,辛普森必须按时赶往飞机场,那么他所拥有的作案时间不足以支撑他的犯罪过程,以及犯罪之后的藏匿作案工具的过程。如果辛普森真的在这段时间内实施了谋杀计划,那么时间的不吻合即为本案最大的证据,因此人们也陷入了辛普森到底有没有杀妻的疑惑中。 第三疑点就是所有直接指向辛普森杀妻的证据,均由被称为超级侦探的福尔曼所发现,这种巧合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尤其是再了解到福尔曼对黑人有着超乎寻常的厌恶和歧视感,还有那染血的袜子,被专家解释道:正常的袜子穿在脚上染血是不会形成完全相同的印记,而作为证据的辛普森的袜子有些完全相同的印记。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有一种"超越合理怀着"的说法,这就是说检方必须拿出足够确凿真实可信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确实有些犯罪行为的存在,而在此次案件中关于证明辛普森犯罪的证据都存在明显的疑点,这不得不成为辛普森无罪的强有力证明。因此这一案件也被称为美国最大的疑罪从无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