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蒿素的发现是依靠现代科学方法、技术,其过程是典型的西药研制流程。 唯一和中医扯上关系的,就是屠呦呦称自己在制药阶段受到了中医典籍的启发。 按时间顺序一捋,就明白了。 先:屠呦呦的研究组(该小组由植物化学和药理活性研究员组成。他们是中医?)研究了超过2000种的被用于中药的植物一一一注意,她这时并未把青蒿作为重点。当时她们发现其中的640植物可能有抗疟效果。她们用小鼠模型评估了从大约200种植物里获得的380种提取物一一这是中医的制药方法吗? 后:在380种提取物中,发现一份青蒿提取物很好地抑制了寄生虫的生长一一注意了,并不是因为中医典籍告诉屠呦呦青蒿有用,屠呦呦才把青蒿作为重点研究对象。而是因为在对380种提取物一一进行试验后,发现青蒿有用,屠呦呦才把它视为重点。 再后:提取物虽然有用,但效果不明显。这时屠呦呦翻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文中提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获得灵感一一一她意识到"在较低的温度中提取可能有助于保持抗疟活性"。于是,她在低温下提取,发现提取物效果更好。 再再后:她把提取物分离为酸性和中性的两部分,并最终获得了中性无毒的提取物一一青蒿素诞生了!一一这是中医的制药方法吗? 总结一下就明白了,在寻找制药方法时,中医典籍给了屠呦呦一个"低温取药"的灵感。这是青蒿素和中医唯一能扯得上关系的地方。 咚!咚!咚!敲黑板:屠呦呦并不是在中医典籍指导下把青蒿作为研究重点;青蒿是天然植物,不是中药;她并没有利用中医的制药技术提取青蒿素;她并没有利用中医的方法检验青蒿素的疗效。 有人说,青蒿是中药,所以青蒿素的发现有中医的贡献。这话看似正确,其实错了。黄花蒿(她用的其实是黄花蒿而不是青蒿!只不过后来为弘扬中医,将名称强改为青蒿!)黄花蒿是天然植物,不是中药。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天然植物制药,和中医有什么关系?黄花蒿的药性是中医赋予的吗?是大自然赋予的!(中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对天然植物动物矿物进行采集、炮制、制剂,并说明药理才叫中药,中药是处理后产物,不是天然物)。 有人说,屠呦呦用来试验的很多植物是从中医方子里面选出来的,这说明中医药方对屠呦呦发现青蒿素有关键指导作用。这话看似合理,其实不符合事实。 屠呦呦本人相信中医,所以她先从中药方子里面寻找用来试验的植物。但请注意,屠呦呦与500多名科研人员用5年的时间,总共筛选了4万多种化合物和草药,这才发现青蒿应该是研究突破的重点。 就是说,"青蒿有用"这一结论是通过数万次试验、对比才发现的,并不是在中医的指导下发现"青蒿有用"…如果屠呦呦是在中医理论、方子的指导下发现青蒿有用,那何必还要自找麻烦,花费5年时间、对成千上万的植物进行繁琐复杂的提取试验? 还有人说是中医给了屠呦呦灵感,所以青蒿素是中药。这说法显然错误。灵感可以1来自万事万物,科学研究的成功,其基础是科学思维以及长期的思索积累。灵感确有其贡献,但将引发灵感的事物与科学成就混在一起,说科研成果包含在灵感诱发物之内,实在是太荒谬了。 举个例子,一个化学家因为做梦梦见蛇咬尾巴,得了灵感,研究出了苯环结构。这能说梦包含苯环结构、苯环结构属于一条蛇、一场梦吗? 更不要忘了,在她得到灵感之前,在她得到灵感之后,她所使用的制药技术,都是西药的制药技术。 所以,噫吁嚱,危乎高哉!青蒿素的研制与中医有个毛线关系! 本文已经全面呈现了青蒿素是西药的理由,但还是有人强烈反对、强烈不满,那么请反对的人拿出青蒿素属于中医的证据! 同时,请这类读者先向自己提一个问题,什么是西药?什么是中药? 有人质疑说,青蒿素既然是西药,为什么不被命名成什么什么西林?Artemisinin,Artemisinine,这两个都是青蒿素的名字。sinin一一西林! 天然植物存在了上百万年,而中医仅仅存在了几千年,但仅仅因为中医使用了一些植物制作药物,这些植物就通通被称为中药。现代制药企业用了这些植物制药,就被说成是用了中药、受惠于中医。这公平吗?合理吗?什么是中药?天然的植物动物矿物,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采集、炮制、制剂,并说明作用机理,才是中药!中药是处理后的产物,不是天然物!明白? 有人说屠呦呦公开宣称青蒿素是中药。有些话我不便多说,青蒿素是中药还是西药,关键要看它的提取过程中用的指导理论、方法、技术是制中药的理论方法技术还是制西药的,而不是看某个人在某个特定场合的发言。 注:有一种强词夺理的说法很盛行一一因为中医发现了天然植物的药性,所以此天然植物是中药。从此,关于此天然植物的任何新发现,都部分或完全地归功于中医。这种逻辑显然非常荒唐。 1928年,英国科学家弗莱明从青霉菌中发现了青霉素(盘尼西林),1940年,德国化学家恩斯特钱恩确定了青霉素的疗效,照上面的逻辑,青霉菌要归英国人和德国人共同所有,或者说归西医所有…再来一例,1869年3月,法国博物学家阿尔芒·戴维神父在四川雅安发现了大熊猫,经自然历史博物馆科学家阿尔封斯·米勒·爱德华兹鉴定为新物种,照上面的逻辑,大熊猫属于法国。 显然这个逻辑非常荒唐。中医发现了某个植物的药性,并不代表某个植物从此就是中医的,就叫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