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认识和运用税收基础理论 说道理论,给人的感觉就是枯燥无味、炫乎、深奥,相比于税法条款,觉得捉摸不定,难以理解,实用性不大。这上多数同志学习的一个误区,而当你真真切切走进理论学习空间,会是另外一个视野,别一样的境界。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你现在可能无法想象的一个高度,你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问题处理方式会有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它会辅佐你更好的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款,你的业务能力会有一种跨越式的提升。在那潜知世界的海洋中翱翔的时候,随着知识的拓展,犹如征服一座又一座高峰后,会有一种一览众山小,惟我独尊的感觉,会带给你一次次超脱式的感受和满足。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一、税收理论对学习的帮助 理论如果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很多涉及最前沿、最尖端的一些知识。但从业务学习的角度来看,他又是最基础的知识。我们又从法律产生过程来看其重要性:立法者根据立法时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条件下决定法律规则的制定原则,而又遵循这些原则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条款。也就是说,先有理论,后出条款,又可以说条款是理论的衍生物或意思的表达形式。只有懂得税收基础理论,才能真正懂得税收法律条款;不懂理论,基础不牢,你只能囫囵吞枣,死记硬背,无法真正了解法律条款的真实含意,工作中机械或被动的执行法律条款。而通过理论与条款的印证学习,还可以进行一些政策归类,也可举一反三,一通百通。基础夯实了,道理就通了,以后很多学习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一些政策及单行文件就不必去死记硬背,看标题基本上就能知道文件的内容是什么了。理论懂了,功底扎实了,同样要节约很多学习时间。 上述道理在我们职称资格考试中也有类似,大学知识应该与税务师考试考试难度相差不大,但大学考试内容比 税务师要多得多,而我们大多同志大学考试能过,税务师考试总是无法过关,这里除了学习氛围不一样及参加工作后怠学情绪外,还有我们学习方式的问题。学历教育是小学、中学到大学循序渐进,税务师考试是一步到位。大多数同志自觉基础已经扎实了,或者认为基础知识无大用。一步登天的学习模式,政策理解无法到位,相反更加费时费力。 基础理论在税务师考试中题材所占篇幅并不多,在这方面也占用不了多少学习时间。除要砥砺思想,开动脑筋,养成勤学好学的习惯外,还要不耻下问,很多理论知识是脑筋急转弯的问题,或者一点即明。前人已经总结出来的经验或方式不必绞尽心计去钻研,找一个懂行的人问一下就行了。 二、税收理论对工作的帮助 法律条款是立法者意思的明白表示;但是,税法遵循的一些原则同样是立法者的意思表示,它包含了立法宗旨和立法思维,是我们工作行动的方针,是在实施行政过程中都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守则。 我们在作出行政决定时,立法原则不能作为适用法律依据,这是每一个同志都应知道的道理。但出现的一些新的经济活动,在法律条款没有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前,这些原则性规定可以作为确认法律事实的依据,根据这些法律事实确认适用法律依据,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即在认定法律事实时,有具体规定按具体规定执行,没有具体规定按原则规定执行。 学习税收法律理论,是企业进行合理税收安排的需要,也是税务机关反避税的需要。企业进行的税收安排,除一些鼓励性税收政策的安排外,最多运用的就是诸如合理性尺度认定这些非条款性的规定。而避税和反避税的斗争不只是针对法律制定或解释没有到位形成的政策灰色地带,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争议更多时候是在理论上博弈,特别是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认定。我们可以这样认为: 不懂税收理论,就不懂税收安排;不懂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就不懂避税和反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