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一次做生意受骗后穷困潦倒,但同来上海奋斗的她相信他会东山再起。 她意外地生病住院,全靠一位有家底有头脑的朋友提供了经济帮助。这大大打击了他的信心。 他突发奇想要将她"转让"给那位朋友做女友,自己去了外地。两年后,他突然想回来看看…… 野草这个名字是野草自己起的。我说如果成文的话要用一个化名,他说叫野草吧,像我这样在这个城市里没有根基没有靠山的人,就像一株野草。后来才知道,野草还另有所指。他说刚从机场回来,送熙菡他们上了去度蜜月的飞机。这时,他的神色很平静。他说,在他认识熙菡的时候,她也还是一株野花,现在她已经是人家花园里的一株牡丹了。 那时候,熙菡刚刚从外地的一所幼师毕业,不想一辈子就在一个小县城里做孩子王,就辞掉了才干了两个月的工作,只身来到上海,想打拼出一番奇迹。而我那时已经在上海呆了快三年了,也赚过几笔钱,可初来乍到的豪情已经逐渐被现实消磨殆尽。 第一次和熙菡见面是在她当女招待的小酒吧里,那是她在上海找到的第一份工作,而那时,我正好赚到一笔不算很小的钱,足够我几个月吃吃喝喝,所以,我就一直到那家小酒吧里消磨时光。第一眼看到熙菡,我就觉得很亲切,我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刚来上海时的样子。 我爱上了她的那股子冲劲,和泛着理想光彩的双眼。我当时就想,要让她永远不要丧失理想。我对熙菡编故事,编一个异乡人在上海成功创业的故事。刚到上海的熙菡特别单纯,她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特别崇拜我。 生怕我不相信,野草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干,大学他学的可是比较文学,所以还是很能讨小姑娘喜欢的。又说如果放到现在,熙菡一眼就能看穿这种小儿科的把戏。生活很能锻炼人。 我让熙菡辞掉工作,给她请了家庭教师,帮她补习功课,叫她读个大学文凭出来。我告诉她,她的中专学历是不够的。她也很听话。 认识熙菡之后,我又一连做成了几笔生意。我觉得熙菡就是我的福星,更加宠她。可是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久,我的钱来得快用得也快。熙菡也察觉了我手头窘迫,我再带她去高档场所消费时,她会找借口说不如呆在家里。我心里头感激她的善解人意,一面却觉得要赶快赚些钱回来。我是一个要面子的男人。 人想钱想得太厉害就是不行。一个有些交情的朋友告诉我,有批韩国水货手机要进来,一转手能赚好多。我知道这事违法,可我盘算了一下,决定只干这一次,然后用赚的钱开个正经公司。我想和熙菡好好过日子了。我把房子都抵押了,贷了几十万,就像一个赌徒做最后一搏。可是那个所谓朋友带着我的钱从人间蒸发了。 野草说,当我确信自己真的一无所有的那个瞬间,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完了,我保不住熙菡眼里的那抹理想的光彩了。 房子被银行没收,我们一下子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熙菡又回到酒吧,住在宿舍里。我也去打工。不过她一直没有放弃读书,也一直相信我可以东山再起。 一次在滨江大道草坪散步,我想起那个"朋友",恨恨地骂他。没想到熙菡说,你如果那次赚了很多钱,等着你的就是监狱生活呀。我呆住了,因为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那笔"生意"的真相,没想到还是没瞒过她,但她一直没有提起过。熙菡看着我,认真地说:"我爱你!" 我都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让熙菡再说一遍,她的脸涨得通红,但还是说了一遍:"我爱你!"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定。顿时,幸福的电流在我身体里乱蹿。 我环顾四周,找到几根比较长的野草编了一个指环,套在熙菡的左手无名指上。我说,你等着,等我用一克拉的钻戒来换下你的草指环。然后我将衣服裤子的口袋摸了个遍,带熙菡去喝咖啡。 就在那时候,之舟(化名)闯进了我们的生活。他刚刚从美国读完书回来,帮父亲打理上海的产业,到熙菡工作的酒吧喝酒,结识了我们,很奇怪地成为了朋友。后来我也问过他,和我做朋友是不是为了熙菡,他说这是两回事。虽然他第一次看见熙菡就相信什么叫一见钟情,可他也是真心想和我交朋友。他说我身上有一种韧性吸引了他。 野草说到这里,我发现他有些得意。男人喜欢得到男人的肯定,特别是来自比他们强的成功男人的肯定。 之舟不是那种公子哥,仗着有点家产就不可一世,他有经商头脑,最难得的是不张扬。他和我们一起吃露天排挡,我们抢着付账时他也就让我付。我拒绝了之舟要借钱给我做生意的好意,这是一个男人的自尊。 后来熙菡由于一面工作一面读书,终于支撑不住,得了急性肺炎。我虽然着急,可是除了安慰,我使不上力。多亏之舟联系了最好的医院,要最好的病房,请最好的特护……熙菡恢复得很快。 我第一次深切体会到,没有经济基础的浪漫是脆弱的。 随着熙菡出院的日子临近,我的痛苦一天比一天深。最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熙菡出院那天,我和之舟坐在医院不远处的一个咖啡馆里。那天是之舟先找我谈的。他说,熙菡出院后能不能到他家去住一段时间,他家比较适合养病。我当即答应了,对他说以后熙菡就交给你了。一开始之舟没明白,当他听我说完,明白我是将熙菡转交给他的时候,他吓坏了,说他不是这个意思!可是我是这个意思。 熙菡不能做一株野花。既然我不能给她创造一个花园,至少还能给她找到一个花园。我自顾自将熙菡的喜好都告诉了之舟后走了,直奔火车站买了去深圳的车票。那里一个朋友一直叫我过去帮他做事,现在是我过去的时候了。 我问野草,你想过熙菡的感受吗?他说,想过所以才走。这对熙菡是最好的。 我走了两年。在深圳,我从朋友的伙计变成了他的合伙人,也有了一份不大不小的产业。我有钱了,买的第一件奢侈品就是一个一克拉的钻戒。然后就想回上海看看。我突然希望熙菡没有爱上之舟,她还在等我。 回到上海,我顺利地找到了之舟,知道他和熙菡准备结婚了。晚上他俩请我吃饭。熙菡和以往一样漂亮。 野草有些说不下去。他说,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原本这是他最想看到的结局,可是真的看到了,心里却不是滋味。 晚上之舟邀我去他家住,我执意要去宾馆,他也没坚持。第二天,熙菡要和我碰面。她说,你为什么要走?走了,为什么又回来?到底要她怎么样?她从包里取出一个盒子,说她就要做之舟的新娘了,有些东西要还给我。我打开盒子一看,是那个草指环。顿时,我失去了理智,从口袋里摸出那个钻戒,说:熙菡,爱我就跟我走!熙菡没有接,她轻轻抚摸着自己左手的无名指,那里已经有一颗钻石了。我在那一刻明白了,熙菡对之舟的爱已经超过了对我的。 熙菡走后,之舟也来看我,他似乎有话说,可是总是在问我的事业,一直到走,什么也没说。我在他起身的那一刻对他说,我马上就要回去的,我的女朋友在深圳等我。之舟听了这句话,眼睛立刻亮了,他说,怎么也要参加完他们的婚礼才走。我说一定。我不如大方到底。 那天晚上,我替之舟喝了所有的酒,酩酊大醉,做了一个很尽职的伴郎。 野草说他讲完了。我说,是一个故事讲完了,要期待一个新故事的开始。他说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开始新故事的能力。次日,他打电话向我告别,说马上要登机去深圳,或许永远不回来了。 详细评论 我只想要间间单单的幸福 2006-3-4 10:59:03: 自己不想个男人一样…做事婆婆妈妈的…